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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 / 2)

》回其机构所在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6.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企业,可以按次纳税。

(2)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1]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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