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章(9 / 17)

哪一级的印章,由哪一级领导批准。

(2)一般部门印章、公司印章、合同印章的使用由综合部经理负责,财务印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盖章前责任人需对用印的文件的内容、手续、格式及出示证明的用途等进行把关检查,对不宜用印的,应对批准的领导说明情况,对不符合手续的要予以拒绝。审核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3)凡申请使用印章,都应在《公司用印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的登记,注明用章文件的内容、份数、经办人和审批人。

(4)用印章要端正、清楚,要盖在落款的日期上。

(5)除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合同等有据可查的文件外,凡重要文件用印的,综合部均需保存一份原件备查,不能留原件的,应在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6)印章限定在办公室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动用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印章外出。如需携带印章外出,须经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印章领用单》,说明领用印章的用途事项和交回时间,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1.3印鉴的保管

印鉴的保管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专人保管。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法人代表印鉴、出纳印鉴由财务部分别确定专人保管。如遇特殊情况交他人掌管,应有移交登记手续,以明确责任。

(2)印鉴存放。各级各类印鉴、章戳均存放在保险柜内,盖章使用不得离开办公室。

(3)使用规定。不准擅自将印鉴带出办公场所,不准在与本公司无关的他人单位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公司法人印鉴需要启用(除财务部门使用外),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本人同意后方可启用;出纳印鉴、负责人印鉴如需带出办公场地,均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具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章的空白函件。

(4)印鉴的登记制度。公司及各部门都要建立用印登记制度,印鉴每加盖一次,都必须按《用印登记表》逐项登记清楚。用印登记表统一由综合部印发,用完后由部门妥善保管。

(5)应公司经营需要,内部印鉴需销毁时,综合部进行登记,由公司监事会监毁。

2.支票、收据的保管

2.1空白支票、收据的保管

(1)空白支票的保管。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开户单位均可向开户银行领购支票,企业一般都保留一定数量的空白支票以备使用。支票是一种支付凭证,一旦填写了有关内容,并加盖在银行留有印样的图章后,即可成为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其他单位进行结算的凭证。所以,在空白支票使用上必须加强管理,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以免发生非法使用和盗用、遗失等情况,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存有空白支票的企业,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这样,可以明确责任,形成制约机制,防止舞弊行为。

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专门的“支票领用单”,说明领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由经办人员签章,经有关领导批准。

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各单位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如果采购金额事先难以确定,实际情况又需用空白转账支票结算时,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出纳员可签发具有下列内容的空白支票:定时(填写好支票日期)、定点(填写好收款单位)、定用途(填写好支票用途)、定金额(在支票的右上角再加注“限额××元”字样)。各单位签发空白支票要设置“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实行空白支票领用销号制度,以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领用日期、支票号码、领用人、用途、收款单位、限额、批准人、销号。

领用人领用支票时要在登记簿“领用人”栏里签名或盖章;领用人将支票的存根或未使用的支票交回时,应在登记簿“销号”栏销号并注明销号日期。

(2)空白收据的保管。空白收据即未填制的收据。空白收据一经填制,并加盖有关印鉴,即可成为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支付的一种书面证明,它直接关系到资金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因此,必须按规定加以保管和使用。

空白收据一般应由主管会计人员保管。要建立“空白收据登记簿”,填写领用日期、单位、起始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收据使用完后,要及时归还、核销。使用单位不得将收据带出工作单位使用,不得转借、赠送或买卖,不得弄虚作假、开具实物与票面不相符的收据,更不能开具存根联与其他联不符的收据,作废的收据要加盖“作废”章,各联要连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得撕毁、丢失。

2.2办理支票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