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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8 / 18)

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需要明确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在此不允许单独再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5贴花)允许在此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第(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在此,应特别指出的是:此条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不适用。这样规定,目的是为了抑制炒卖房地产的投机行为,保护正常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屋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屋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造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成新度折扣率的含义是:按旧房的新旧程度作一定比例的折扣。

【例】一栋房屋已使用近10年,建造时造价为1000万元,按转让时的建材及人工费用计算,建同样的新房需花费4000万元,该房屋有六成新,则该房的评估价格为:

4000×60%=2400(万元)

此外,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及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费为3%)。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设该写字楼花费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注:该公司因同时建造别的商品房,不能按该写字楼计算分摊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假定该公司所在地政府确定的费用扣除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写字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解:[1]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为1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费用为:

(100+200)×10%=3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000×5%×(1+7%+3%)=55(万元)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100+200)×20%=6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为:

100+200+30+55+60=445(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

1000—445=555(万元)

[3]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为:

555÷445=125%

[4]应纳土地增值税额为:

555×50%-445×15%=210.75(万元)

【例】某房地产企业以一幢房屋(该房屋已使用5年,八成新)作为抵押向银行借入款项1000万元,但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经双方协商,将该房屋转让给银行抵偿贷款本息1200万元。该房屋经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万元(假设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问该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为多少?

解:[1]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为12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旧房的评估价格为:

1200×80%=96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200×5%×(1+7%+3%)=66(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为:

960+66=1026(万元)

[4]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

(1200—1026)÷1026≈16.96%

[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1200—1026)×30%=52.2(万元)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该公司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而支付的地价款为200万元,建造此楼投入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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