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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运用简单指导原则 (2)(3 / 3)

的与特性相一致,并与他们作为其一部分的整个公司相一致。只有当公司目的与特性所包含的价值观与指导原则和员工的自我观念相统一时,上述感觉才会出现。

真实的例子:

想想信用卡公司维萨卡的例子。它有很多的金融机构成员,这些成员都是激烈的竞争对手。他们——不是维萨卡公司——发行信用卡,这就意味着他们都在不断追逐对手的客户,抢占对手的市场。而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互相合作。整个系统要运作,参加的商家必须能够接纳任何银行、任何地点发行的维萨卡。

这就是说,他们受一定规则的约束,比如信用卡的设计等。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参与的是一种类似共同清理电报室的业务。这个系统清算旧账,确保商人在每次购买活动中得到报酬,银行间的交易得到清算而顾客又埋了单。经营这个机构意味着清理一整套压力。要防止机构分崩离析需要不懈怠的领导。

而维萨卡公司是怎样做的呢?公司首席执行官德?霍克是这样讲的:

10年来,这个尚且幼稚的信用卡行业失去了控制。经营、信贷与欺诈的损失估计达千万元。《生活》杂志曾在扉页描绘道:银行仿佛希腊神话中的伊卡路斯,在红海上靠蜡翼飞向太阳,最后翅膀被熔化,坠人海洋般的亏损之中。在一片混乱中,美国银行家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经营问题。会议陷入激烈的争论中,不欢而散。在绝望中,美国银行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提供一个解决重要问题的方案。我是委员会成员之一。

此中没有连贯一致的观点或行为,在委员会会议中,霍克小组建立起一个高度分权、高度合作的体系。既然命令与控制不起作用,任何可能的方案——权威、主动性、决策与财富——都交给该机构及所属成员。但是分权不能解决内在的压力。维萨卡公司及所辖银行都需要发挥中心作用。为了加强行动与观点的协调一致,霍克小组提出了这个分权机构进行协调时应遵循的一些关键性的价值取向:

权力与职能应最大范围地分配。这意味着任何能由外围部分合理履行的职能都不应当由整体中的任何一部分履行;任何能由下级部分行使的职能,都不应当赋予上一级。

监管权应最大范围地分配。意即任何个人、机构或二者的结合,尤其是管理层,都不能支配思考方式或控制决策。

该机构最好是适应领导变化,而不是追逐变化。意即机构必须创造条件,使得人们在从熟悉向未知领域过渡时既安全又富有成效,能娴熟处理变化的全过程。

由这些围绕价值观明确提出的简单的指导性原则,产生了一个成功的机构,在霍克卸任后15年依然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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