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仍然不是很强的非名牌企业来说,进行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代价过于高昂,而通过参与奥运以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则不失为一个较为划算的捷径。
3.奥运冠军品牌的后续开发是否成功,决定了其个人品牌能否增值。
奥运冠军营销与品牌开发,一般情况下集中在两年之内。但是,有一部分奥运冠军会在多年内持续开发奥运冠军的品牌价值,以使其个人品牌增值。
其实,奥运冠军的荣誉应该是永久性的,关键是奥运冠军如何尽快地进行价值转换。
价值转换的四大模式
1.李宁模式:下海从商
从1989年加入健力宝到1990年成立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现在李宁的公司年营业额超过7亿元,李宁牌成为中国体育用品的第一品牌,约占有中国体育用品市场16%的份额。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全国12个大城市开设了分公司,拥有200多家分店、2000多个营业网点。
2.邓亚萍模式:卖名做品牌
体育明星经商可以分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和注册品牌两种形式。李宁和邱钟惠,就是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而邓亚萍、王军霞等体育明星则是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品牌。
1997年,邓亚萍和某企业合作,成立了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邓亚萍任名誉董事长。在济南有她在国内开设的第一家邓亚萍牌运动服专卖店。借助邓亚萍所具有的旁人无法比拟的影响力,2000年,邓亚萍牌体育用品的国内销售额接近1亿元人民币。
3.杨波模式:演艺明星
杨波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退役之后,她毅然选择进军演艺界,从唱歌、表演到当主持人,她都有所尝试,这在国内奥运冠军中还是第一人(武术明星李连杰更早、更成功地进军演艺界,但他不是奥运冠军)。杨波开创的“杨波模式”激励了许多后来人。
4.伏明霞模式:广告偶像
伏明霞绝对是奥运冠军中的广告偶像,从“晶晶亮、透心凉”的雪碧广告,到“相信未来、安利纽崔莱”的安利营养品广告,伏明霞拍摄的广告可谓家喻户晓,当然,这也为她带来了巨额收入。
成为广告偶像,是奥运冠军营销的最主要手段之一。不仅仅有刘翔,还有女枪手杜丽、老将王义夫、女蛙王罗雪娟、女子网球双打选手李婷、孙甜甜,带来的是一场奥运冠军的广告大战。
谁来“消费”奥运冠军
【标签】奥运冠军 消费 代言 回报 企业 明星
2004年8月16日晚上7时左右,温州籍选手朱启南在男子10米气步枪决赛中获得冠军。一个小时后,正在香港进行商务考察的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打电话指示公司行政部经理周威以公司的名义奖励朱启南10万元,并于当天晚上分别在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温州都市报》和《温州商报》头版下半部分投放1\/4版的祝贺广告,除刊登贺辞外,还允诺读者凭此报纸可在当地奥康连锁店购买产品时享受八折优惠。同时,周威将此事致电新华社,第二天新华社就发布了通稿。
但是,朱启南之父却对新闻媒体称,并没有收到任何企业的奖励,朱家本身也并不需要这些奖励。在媒体记者的追问下,奥康承认,奖励之举纯粹是企业的单方行为。
在商业条件下,奥运冠军的明星效应已经被物化了,甚至脱离了明星本身,不由明星自己控制。因此,即使在一些奥运冠军并不那么情愿的情况下,他们的明星效应也被强行“消费”了。
在对奥运冠军的强行“消费”上,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于奥运冠军的迫切之情。当然,企业强行“消费”是在打擦边球,真正长久的“消费之道”,是与奥运明星效应的拥有者——奥运冠军们签约。
于是,我们看到雅典奥运第一枚金牌得主杜丽刚刚归来,早已“名花有主”;奥运老将王义夫一枪摘金,商家更是众目睽睽。更有投机人士,已将奥运冠军的名字抢先注册。
奥运冠军的商业争夺战正在掀起一股风潮,几乎在每一个奥运冠军的背后都有一些企业渴望与其签约,而较热门的人物如刘翔、张怡宁等更是集中了大批“求婚者”。这些“求婚者”,就是奥运冠军的“消费者”。
一贴就灵的“消费回报”
作为“中间生产资料”,企业是否进行“消费”,考虑的一个前提条件必然是投入与产出的回报是否丰厚。许多企业迫切地希望“消费”奥运冠军,就是指望能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回报。
奥康集团奖励朱启南的商业回报是显而易见的:区区10万元的传播费用,如果做一般的广告,根本不会起到什么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冠军是奥运会最受人瞩目的热点,而且朱启南又是温州历史上的第一个奥运冠军,在当地群众关注的热情下,奥康集团仅仅用了几个小钱就取得了绝佳的传播效果。
山东淄博一家名为幸运风的体育运动用品公司,在聘请杜丽出任品牌代言人后,一夜之间,从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