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海湾石油在石油勘探中投入大量资金但收效甚微。在1983年以前,得益于较高的油价,海湾石油尚能维持日常的资金流量,但1983年情况却开始变化,油价的不断走低使包括海湾石油在内的不少石油公司都陷入困境。他判定该公司效率低下,优柔寡断,严重的官僚主义机构使它反应迟钝。该公司被内部问题和上层的严重分裂折腾了达十年之久。在美国国内的非法的政治捐助,同水门事件的某些牵连,有争议的对外支付,这些已经导致了内部动乱,包括清洗某些最高级的管理人员,代之以在最重要的经历中有诚实表现的那些管理人员。简言之,皮肯斯从海湾公司混乱的管理中看到了下手的良机。梅萨早已把海湾石油公司当做它的猎物。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陆续在股市上收购海湾公司的股票。
这个震动整个华尔街的海湾石油公司收购案,是皮肯斯作为并购高手最为典型的个案,也是他收购生涯中最具挑战的案例。1983年8月,梅萨石油公司开始通过分散在全国的秘密数字密码账户,把海湾石油公司的股票积聚起来。同年10月,梅萨石油公司组成了一个海湾石油公司投资者集团,向它提供合伙人和必要的金融手段,以便进行收买。1983年9月,皮肯斯公开宣布拥有海湾石油公司的大量股票。10月晚些时候,梅萨石油公司对外宣称,它的目标是促使海湾石油公司把其在美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的一半转让给一个由股东直接拥有的石油信托组织,付给他们以现金,消除股息上的双重征税。1983年11月,梅萨公开宣布,已经掌握海湾石油公司13.1%的股份,要求进入海湾公司的董事会,但遭到了拒绝。
此时,梅萨抛出一个诱骗股东们的方案:应该将更多的现金作为分红分给股东,而不应继续投入大部分资金用于石油开发。把海湾公司在美国国内二分之一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划出来,单独组织一个“油气权益信托公司”。海湾公司的股票持有者们将从这家“信托公司”拿到代表他们各自这一部分资产权益的有价证券。今后,这部分资产每年经营所得的收益将同海湾公司其他资产脱钩,由“信托公司”直接、完全分配给股票持有者,而不再经过海湾石油公司,并声称这样可以有助于提高海湾石油公司的股价。但是,这个观点却没有获得海湾石油决策层的认同,他们认为油价总有一天会上涨,并相信可以开发到更多的石油或是找到可以替代石油的能源用于开发。
皮肯斯认为整个石油工业结构都应该进行重组,并且他决定让自己作为重组的“催化剂”,拿海湾石油公司开刀。不久,他成立了一个海湾投资集团(GIG),控股11%。作为海湾石油最大的股东,GIG要求公司用部分国产石油和燃气资产成立一个特权信托。这种特权信托最早由梅萨公司建立,后来许多石油公司纷纷效仿。一般而言,设有特权信托的公司股价比没有设立信托的公司股价高。据媒体报道,皮肯斯仅在特权信托计划上就获利2.19亿美元。
对于海湾公司股票持有者,由于他们手里持有“信托公司”的有价证券,他们拿到的是这部分资产所产生的全部利益,而过去,他们从海湾公司拿到的是海湾公司从全部利润中扣除扩大再生产后的部分收益。同时,“信托公司”的这部分收益不再纳入海湾公司总收入去交纳应交纳税款,而直接分给了股票持有者,让股票持有者自己去交个人所得税。这样,股票持有者能拿到的比以前多得多。
梅萨放的这把“火”,居心叵测。第一,它会肢解海湾石油公司;第二,它将大大削弱海湾石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第三,把分出去的那一半资产“吃光分净”,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资本此时成为进攻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