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只不过是罗杰的一个缓兵之计。他调查了日本汽车业成本费用情况,得到了一个令人震惊和失望的事实:通用汽车公司制造S型号汽车的每部成本费用为5731美元,而日本五十铃公司制造同级汽车的成本费用只要2857美元。差距如此巨大,在短期内是无法消除的。
在深思熟虑以后,罗杰做出了艰难的选择——与日本公司合作。在美国全国一片反对和声讨声中,罗杰依然决定封杀已付出上百万美元研究费用的S型车项目,走生产联合之路。1981年8月,通用汽车公司购买了日本铃木公司5%的股份,作为交换,铃木公司将在出口限制解决之后,每年向通用汽车公司销售8万辆超小型汽车,通用汽车再将这些车重新命名,通过雪佛莱销售渠道销售出去。1982年5月,通用汽车公司又购买了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34%的股份,五十铃公司每年向通用公司提供20万辆汽车。以后,通用又与一家成本更低的汽车制造商——韩国大宇集团达成了类似的协议。
尽管有了这些合同和协议,但是仍然满足不了通用汽车销售系统的需要量。罗杰估计公司每年最少需要100万辆小型车和超小型车。由于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已经达成协议,至少在1984年之前,日本压缩对美国的汽车出口,所以通用不可能从日本人手中得到更多的小型车。于是,罗杰想到了联营,这既可以满足公司销售系统的需要,又填补了公司小型车生产线的空白。
而要联营最合适的伙伴就是日本最大的汽车公司——丰田公司。丰田由于美国政府限制日本汽车在美国的出口,早就想在美国设立分厂进行本土生产,但又怕单干风险太大,于是也有了联营的想法。双方不谋而合,但是谈判的过程十分艰苦。1981年圣诞节前夕,丰田总裁丰田英二就派人访问了罗杰,商讨双方合作的可能性。但谨慎的日本人怕被美国人捞到太多好处而摇摆不定,而罗杰也尽力想为通用汽车多争取些权利,双方互相猜忌,但又都不原意放弃这个大好机会。
经过一番艰苦的斡旋后,两个公司巨头终于坐在了一起。罗杰充分了解日本人的心理,他提到三个对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第一是丰田有在美国生产小汽车的优先权而不必承担风险;第二是不仅不削减丰田向美国的出口数量而且还能获得更多的销售权利;最后丰田有权管理所有联合生产的业务。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丰田英二愉快地接受了联营的协议。
1983年3月,通用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公司的协作项目正式开始了。它们成立了一个被称为新联合汽车制造公司的新公司。丰田公司投入一亿美元的现金,通用汽车公司提供价值一亿美元的厂房和设备,主要是加州弗里蒙特的一个连年亏损的工厂。新公司总裁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由丰田公司任命,计划每年生产20万辆小型车,制造出的汽车挂美国通用雪佛莱的牌子,通过雪佛莱的销售网络销售。
合作成果显著。原来,弗里蒙特汽车制造厂是公司有名的“老大难”单位,劳资关系紧张,每天的工人缺班人数高达20%,厂内环境如同垃圾场。工会力量强大,工厂管理层有名无实。工厂连年亏本,被迫于两年前解散,5000名工人被遣散。合作后工厂重新运转,绝大部分工人被重新聘用,管理井井有条,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工人都安心工作,新联合汽车制造公司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8个月后,雪佛莱新车如期出厂,生产成本大大低于福特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的同类车。
迫于通用汽车和丰田公司联营的压力,福特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只好步通用汽车的后尘,分别和日本的三菱公司和马自达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而通用汽车毕竟在这步棋上走在了二者的前面,在罗杰上任的短短三年中,通用公司扭亏为盈,获得了50亿美元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