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做到依法行政:
首先,必须做到行政职权法定。就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
其次,要求法律优先和权力保留。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或者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内做出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规范,行政规范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行政规范做出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则行政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
再次,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尤其是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做出,这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
最后,还必须坚持权责统一。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要求它必须尽全力保证完成,这就是职责。职权和职责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要做到这些,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只有如此,行政机关才能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执法为民。
三、社会转型期中国政府的法治建设进程
社会转型是一个价值更替、秩序重构和文明再生的过程,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社会转型,“主要是指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转变,治国方略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社会环境由封闭型逐步向开放型发展,以及国家社会高度统一的一元结构向国家和社会二元结构过渡。”这正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无法抗拒的历史变迁,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无法脱离的时代背景。它深刻地注解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社会观念激变、各项改革迭出和民主化进程发展迅速等所有社会现象,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法治建设中必然面临的一系列冲突和难题。
当前,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如何遏止腐败的问题。腐败是个历史性的难题,它不仅使人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而且使人民失去对法律的信仰。因此,要加强法治建设,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建设法治政府,最大限度地遏止权力的异化和权力的腐败。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政府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同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提高民主和科学立法水平。
其次,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很多都与执法不力有关。所以,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人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再次,转变观念,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江泽民同志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任务是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因为这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实践经验说明,法律不健全,制度上有严重漏洞,坏人就会乘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充分做好事。实践经验也说明,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会形同虚设。所以,必须建立起法律至上的信念,无论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一般的社会问题,都要明确其解决思路必须最终依靠法律,必须努力寻求并完善制度化的途径。
除此之外,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还要注意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在经济上,我们虽然已经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行政管理体制也不够健全,行政管理方式依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治上,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党政关系逐步理顺;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能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得到了调整,中央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有明显改变;基层民主选举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热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