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④由购买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a.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b.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c.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⑤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a.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b.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c.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发票的保管
发票保管是指对尚未填用的发票以及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专门的保存管理。
(1)企业要建立发票保管制度。如: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保管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2)做到发票领购、发出的手续清;做到账目清、账实符;做到经手人责任清。
(3)做好“五防”,即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虫蛀鼠咬、防丢失。
(4)执行六个不准:一是不准转借、转卖发票,二是不准跨规定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三是不准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四是不准擅自调账,五是不准擅自处理发票中出现的空白联和其他质量残缺的无效联,六是不准擅自核销未满保管期的发票存根(存根应妥善存放五年)。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公告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附送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