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说:“不用找。”接着把法律依据给你,你就应该很开心,因为幸好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否则就完蛋了。老板把法律依据给你让你照着去做,你赶快去做就可以了。如果老板拿来的法律依据是旧的,你先什么都不说,但是等开始做的时候,拿着新的依据给老板,说:“有一个人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把这个法律条文拿给我看,我正在斟酌如何做。我想来跟你报告,又怕说我搞错了。”
如果他说:“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你都要去做。”则说明他是存心的。对此,我们还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有违法的事情,你的领导都叫你去做?其实就是因为你很习惯做这些事情。领导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因为领导叫别人做,别人不肯去做。
这里头包含很多学问,但是归纳起来很简单,共三个原则:第一,无论如何不要怀疑老板想害你。第二,你要更小心些。其实你只要做到,隐隐约约让老板自己发现是他的错不是你的错,那你这一辈子就不得了了。“隐隐约约”就是不很明白地,不能很明确地让老板感觉是他的错,那就糟糕了,但是毕竟是他的失误嘛,你扯来扯去,不说你找的资料比他的那个新,那样讲就是不敬,你说“有一个人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所以不敢做”,老板自己判断说:“这有什么坏意,他给的明明比较新嘛。是我的秘书给我收集资料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还有最新的,差点误了大事。”老板骂秘书,实际上是在称赞你,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我常常跟很多人讲一个道理:要在中国做企业,绝对不能违法。也许很多人会怂恿你:“没什么,怕什么呢,出事找我好了。”这些话不可靠,因为一旦出了事,他们跑得比谁都快,根本不会有人帮你。年轻人在做事之前,查阅法律条文,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们的法令多半会有弹性,首先因为中国文字本身就很有弹性,再加上定法的人也知道如果法规、法令没有弹性,根本执行不通。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就该考虑如何调整,才能完成这件事,又不会触犯法律。如果自己做不到的话,就要向前辈请教。如果你昧着良心,去做违法的事,老板以后就可能把所有违法的事情都集中指派给你,最终把你送入牢狱。
对违法的事,不能做,也不能说。做了,不但害自己,而且会连累领导。说了,极有可能产生两种恶果:一是有人原本有意修理他,正好趁机将他治罪,你说出来,就会成为被人利用的工具;二是他原本可能存心如此,这时候可以改口说他不清楚法令,到处诉苦,将责任全都推给你:“他是执行者,最清楚相关法律,如果违法,应该告诉我,我就会下令停办。没想到人心这么坏,在我面前唯唯诺诺,在我后面造谣生事,一心想要害死我。”只要领导人际关系良好,他没有事;你以后的日子将十分难过。而且别人听了,也提高警觉,尽量不用这种“卖主求荣”的人,所以,你将来的升迁真是比登天还要难。
做事不坐牢应作为工作的原则。但是很多时候,被领导者都有“不敢拒绝领导”的无奈,如果老板让司机酒后驾车,或让财务人员做一点假账,他们能拒绝吗?不拒绝的话,一旦事发,人们都会指责被领导者:“让你做你就做,难道有人用刀逼你做吗?”
但被领导者可以不服从吗?答案正是中国人的看家本领:“很难讲!”就看你如何去把握。把握不好,把责任推给领导,认为他有毛病,不正常,换一个领导就好了,结果换一个情况还可能如此。现在虽然是“良禽择木而栖”的时代,被领导者可以拍案而起,大喊一声“我不干了”,但是,偶尔为之可以,天天如此,请问你拿什么养活自己?
良禽择木而栖的先决条件是有木可择,而且自己有本事可以选择,还能够栖得住。若是你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无论遇到什么领导都得扮演好被领导者的角色,恐怕只好反求诸己,来适应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