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赏罚分明,是一切用人者的根本准则,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激励手段。
一个军队赏罚分明,就能提升士气,塑我军规,扬我军威。
一个团队赏罚分明,就能弘扬正气,惩治邪恶,凝聚人心。
一个公司赏罚分明,就能严明纪律,上下齐心,提升业绩。
赏罚不明历来是管理者常犯的一个大忌,该奖励的不奖励,不该奖励的大奖重奖,该惩罚的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该惩罚的却遭到批评,这样既会引起员工的不满,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又会助长弄虚作假之风,使管理者的自身形象受到毁损。
西汉刘向说:“有功而不赏则善不劝矣,有过而不诛则恶不惧矣。”
管理者要正确地用人,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做到按功行赏,论过处罚。这样做,一来可以为部属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大家可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工作;二来可以避免人为矛盾,唯功是奖,唯过是罚,员工会感到管理者的一视同仁,很多亲疏远近之嫌,一些人为的矛盾就会消失,可以使员工心服口服,心平气顺,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工作,忠诚于团队。
坚持赏罚分明,必须公正公平。不赏私劳,不罚私怨,要坚持有过必罚,不能因为关系好,或者有人打招呼,就感情用事,优柔寡断,网开一面,或者因为地位高,有过失就给予遮掩或逃避。要坚持有功必赏,不能因为对自己有成见、有隔阂,而该赏不赏,或者以罚代赏,也不能因为地位低微,有功就忽视或遗漏。
坚持赏罚分明,必须弄清事实。惩罚与奖励,是管理工作的两件利器,在做出赏罚决定时,其先决条件是弄清事实,只有弄清事实后的赏罚才能又稳又准,掷地有声,让大家感到信服。有时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对处罚与奖赏的程度不好把握时,应坚持处罚最好从轻,不能轻率冤枉,奖赏最好从优,这样更能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