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投资过程中,如果缺乏这种广泛的外部协作与支持,投资项目就不可能顺利完成。
2.会计主管投资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投资决策作为实施投资活动的纲领和依据,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活动的成败与效益高低,甚至决定着企业的存亡,因此,必须强调其科学性。所谓科学性是指企业财务主管必须掌握投资活动的规律性,采用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方法,认真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投资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比如,企业资本投资目标效益要与动态市场需求相适应和平衡;与企业的财力、物力、人力相适应和平衡;要掌握和运用大量相关可靠的信息;在空间部署上慎重考虑未来市场的走向与容量;要确保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目标,必须合理确定主体项目与配套项目以及技术工艺、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协调性,做到同步建设,等等。总之,投资决策必须按规律办事,这是正确决策的前提。
(2)完整性原则。
投资决策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杂,不仅要考虑各种目标和战略问题,也要考虑一系列战术问题,确定处理各种关系、矛盾的准则与措施。即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经济、技术、社会、自然因素,注意其内部的完整性。缺乏系统、不完整的投资决策,不仅会使未来的投资实施过程在面临某些矛盾时缺乏处理依据,无所适从,而且还会动摇投资决策总体方案的可靠性。例如,投资项目规模的确定,除了应考虑市场需求外,还要考虑企业的筹资能力、原材料供应、厂址、交通运输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外部因素。假定对项目所在地紧张的交通运输能力未作充分考虑,则所确定的项目规模就可能偏大,由此又会导致相应的设备购置规模和劳动定员编制偏大,造成整个决策方案不可靠,项目投产后,便会出现生产能力闲置、产品积压或停工待料现象,从而成为导致企业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不畅的隐患,预定的决策目标将无法实现。由此可见,决策中遵循完整性原则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对于不同的问题,在决策的深度上可以有所不同。
(3)政策性原则。
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作投资决策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投资行为与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一致。例如,当宏观投资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性时,企业在选择投资领域时应当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这并不是说,企业投资可以不考虑自身的微观利益,事实上,在符合宏观投资政策要求的范围内,仍然存在着可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大量投资机会。违背宏观投资政策要求的企业投资活动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为这种投资在实施过程中不可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在全社会投资规模受国家计划控制的背景下,甚至可能根本无法立项实施,或在实施过程中被强制缓建。此外,宏观投资政策限制的产业往往也是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不佳的产业,政府通过投资政策明确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本身也是政府对微观投资主体提供的一种投资信息指导,因而假定其他条件不变,逆宏观投资政策要求而行的企业投资决策,实施中通常也会面对较强的经济风险,至少从总体和长远的角度看将是如此。
(4)严肃性原则。
企业的投资决策必须保持其严肃性。首先,这种严肃性是指决策态度和决策程序的严肃性,体现在决策的程序化和科学化上。无论是总体决策、战略决策,还是局部决策、战术决策,都不能草率马虎。对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尤其要谨慎、认真地进行,要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和监督约束,不能随意应付,轻意拍板。实践中,投资决策非程序化、随意性的现象并不鲜见。企业投资决策者仅凭自己的意愿和经验,主观臆断,草率决策,匆匆上项目,是导致许多企业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其次,这种严肃性要求决策方案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即决策要有高度的权威性,一旦定下来,就应当具有强制力,执行时不得随意背离。事实上,不被恪守、缺乏强制力的决策等于一纸空文。当然,这并不否认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时对决策方案加以修正、完善。
3.控制好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是指通过投资所形成的项目生产经营规模。企业在确定投资项目的规模时,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投资项目的规模合理与否,取决于是否遵循了客观规律的要求。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科学地确定投资项目的规模,应当重点把握下面几条原则:
(1)与市场供求状况相适应。
生产经营规模反映了企业可以提供的市场供给能力。这种供给能否充分实现,首先要看市场对其供给的需求状况。如果市场上对企业投资项目所形成的产品需求量较大,则项目的规模 便可以安排得大一些。相反,则项目的规模就不能太大,甚至项目本身就没有投资建设的必要。
一般来说,市场对某种产品的需求总是由若干个企业分别满足的。企业在确定投资项目的规模时,不仅要考虑对项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