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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婚姻也是理财 (1)(3 / 3)

婚前贷款所购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的房产,并不改变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时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返还1\/2给配偶一方。

观点2:婚前贷款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以个人名义办理房屋贷款,在婚姻存续期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由另一方返还1\/2,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

观点3:婚前贷款所购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应对另一方就收益部分进行补偿。

当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划拨给了开发商后,购房人已经具备了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买卖双方已经履行了购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此后,购房人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考虑房产增值收益,由一方配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由此可见,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婚前双方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和债务承担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纷争。

3.父母参与出资所购房产。现在很多年轻人购房都有双方(或一方)父母参与出资的情况,首先要明确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将来需要归还;如果是赠与,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某一方,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大概分为以下4种情况: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出资的,如无特别规定,该项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2)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出资的,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双方的,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登记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出资的,如无特别规定,该项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登记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出资的,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一方的,该出资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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