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常有突如其来的好消息。正当中国电信重组的方案当出未出,社会各界议论纷纷的时候,中国政府总理******在人代会结束的记者招待会上讲到电信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从现场直播中听到的有关电信问题的总理讲话一共三个意思:第一,电信收费的降价幅度还不够,还要“成倍地下降”(后来看文字报道,“成倍下降”不见了);第二,电信体制要进一步增加竞争;第三,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容许外国电信公司进入。这最后一个意思,听来惊天动地,因为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向世界宣布,中国的电信产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这差不多是中国过去20年经济进步的一个最重要法门。现在中国电信业宣布对外开放,一定可以促进竞争性电信体制的尽快形成。
不过,连同宣布中国将开放外国商业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之后,本届中国政府总理说,(电信和金融新政策的)“细节这里不谈了,总之是开放”。听到这里,不知道怎么搞的,本来欢欣鼓舞的我,一句“当心细节中的魔鬼”脱口而出。
“魔鬼在细节中(Devils are in the details)”是一句英文成语。你要是听美国人讨论立法和政策问题,这句成语的出现频率蛮高的。它的意思,大约是任何一个好的法案或政策都要十分当心细节,因为那些与立法精神和方针政策不一致,甚至完全背道而驰的“魔鬼”,常常就躲在“细节”中作梗。中国人好像没有这么一句话。比较类似的,也许是“好经给小和尚念歪了”。那是强调,“上面”制定的好政策,一旦贯穿下去,可能被利益有抵触的下级官员(小和尚)故意歪曲,直到弄得个面目全非,不但本来要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反而连“方针政策”的“词语”本身,也因为被歪曲而“名声受损”。不过,略加琢磨,“好经被念歪”与“魔鬼在细节中”的意思,还是有非常大的不同。
中国人所谓的“好经”,是指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规、方针和政策。经验表明,真正在中国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常常非常简洁和直白。比如“改革开放”、“搞活经济”、“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才是硬道理”等等,百姓一听就懂,一懂就可以干。80年代农村改革,最早的一部“好经”,当数1980年中共中央的75号文件。当时农村政策的焦点,是能不能“包产到户”。75号文件第一次以中央的权威宣布,可以坚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责任制,可以联产到组,也可以(在边远贫穷地区)允许包产到户。这部好经传达下去,农民归结为7个字:“可以、可以、也可以。”多么简单明了。问题是,简明的好经根本就没有细节。而不包括细节的好经,由哪张嘴来念,可就至关重要了。同样一份75号文件,你把重音放在“可以(坚持集体)”,还是放在“也可以(包产到户)”,大相径庭。所以,强调要由好和尚来念好经,侧重的是从千差万别的各地情况出发,把好经结合本地实际念好。
但是,“魔鬼在细节中”的警告,侧重的是政策法规的主旨与操作细节之间的一致性。如果好经不包含细节,特别是如果细节与好经的宗旨不相一致,那魔鬼可就能够大行其道了。反过来,如果可操作的细节体现了政策法规的主旨,为各有关当事人开辟了界定清楚的行为规范,那么由哪一位小和尚来念经,就不那么重要了。这就是说,告诫当心“细节中的魔鬼”,诉诸的是“制定包括正确细节的政策法规”,不为日后各式和尚们各不相同的念经之法留下空间。
本文无意评说“盯住和尚”与“盯住细节”的长短利弊。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越是复杂的行当,政策法规就越是要求包括细节。另外,越是走向法制社会,包含明确细节规范的法规政策就越是重要。现在回到电信产业的开放。毫无疑问,这个领域是不能依靠“一部简明的法规”或一句“正确的口号”就解决问题的。电信产业的开放势必涉及大量细节,因此,是否有魔鬼—就是那些与开放主旨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规定—就不能不十分当心了。
回顾起来,中国电信产业的改革开放,已经吃过“细节中的魔鬼”的亏。像我在以前的电信评论中指出的那样,我国提出电信业改革开放问题,在全世界并不算迟。1994年中国政府决定成立中国联通,政策立意就是冲破独家垄断,形成电信业的市场竞争。至于电信对外开放,虽然中国总理在此次记者招待会上才正式宣布,但在事实上也早就开始,比如中国电信(香港)在海外上市,还不就是外资已经可以进入中国电信(我在“论三网聚合、数网竞争”一文中肯定这是中国电信民营化的开端,但批评为什么不对中国境内投资人开放)?问题是,为什么中国政府早就明确了电信体制的改革开放方针,但实际上这个所谓“战略性”的产业部门至今还是行政性垄断占据主流地位。中国联通虽然拥有第二电信综合经营商的合法地位,但为什么在实际上仍然远远无法与其他国家的第二电信商相比,不能迅速扩大市场份额?
原因不是别的,正是“细节中的魔鬼”。先看中国联通从事电信业务的合法性。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