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更合理”的动态意义。厂商追逐成本优势的努力,不但推动管理的改善、刺激技术进步和创新、通过降低价格扩展市场,而且它本身产生了大大节约 “收集信息成本”的外部效果。谎报开支和费用可能还对个别的企业雇员有利,但对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就日益成为包袱,成为企业管理要努力消灭的对象。社会的“浮费”减少了,社会真实的福利就增加了。
现在我们可以小结一下。只有市场竞争体制,特别是卖方竞争市场才能真正界定“成本”。相比之下,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来管制垄断企业的价格,总是十分笨拙的办法。第一,政府本身的管制努力难以有效持续;第二,如果完全没有市场信号,政府管制无法知道什么是成本,更遑论“合理的成本”;第三,价格管制产生不了“内生的成本节约和降价机制”。所以,美国开放长途电话市场的数家竞争之后,长途电话费就显著下降,中国开放移动电话的市场竞争之后,移动电话的话机费和入网费也显著下降。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基本点上,论证数网竞争的合理性,并对所谓“国家控制统一的基础电信网络,然后开放服务竞争”模式持批评态度。基础网络不开放竞争,你怎么能够做到降低和不断降低其成本呢?离开了不断变得便宜的基础电信网,中国电信业怎么可以继续充分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