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家中的伙食费,但还有其他的家庭开销和房贷要缴。更重要的是,每个月她还要缴自己及为小孩投保的保费。
说真的,如果她出了什么意外,自己的寿险保单还能提供给女儿一段时间的保障。但问题是,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缴不出保费,如果再这样下去,她自己的保单非常有可能停效,女儿的保单可能要中断或打折扣。保费变成了沉重的负担,Linda真是伤透了脑筋。
其实,Linda当时在购买保单的时候,忘了帮自己的保单附加缴费20年期的“豁免保费附约”。其实,当时的她只要每年再支付1 800多块台币的保费,万一发生符合保费豁免的条件时,无需再缴保费,就可以享有完整的保障。而所谓的“豁免保费”,就是指在被保险人发生失能、全残期间,或经医生判定“生命末期”期间,即可免缴续期的保险费。如果,Linda当时记得多附加一个“豁免保费附约”,她就可以比较安心地养病了。一位朋友的哥哥,买了20年期的还本储蓄险,但缴了3年的保费后,就发现患有甲状腺癌,之后就未再缴保费,却领了10年的储蓄险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