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待宰的羔羊,黑衣人出手狠辣,几乎招招都打在于飞的要害处,而平时武艺一贯精进的于飞,此刻在黑衣人手下却相形见绌,倒是不远处的方总管出招不疾不徐,在三人中游走自如。
只是被一群人围殴,再你技术如何,也无暇分身。
林芷识相的躲在于飞身后,按照当前的形势,以她的三脚猫功夫必定是挨刀的命,而且她看得出来黑衣人的目标一直是她,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于飞身后,能拖一时就拖一时,待救兵到了就可以安然脱身,如果等不到救兵,那只有逃跑了,林芷出招的时候从不留后路,自然逃跑的时候也不会磨磨唧唧,瞻前顾后。
时间一分分过去,林芷只觉得自己和于飞被黑衣人团团围住,几个黑衣人左突右冲,配合十分默契,于飞原本舞得密不透风的剑招顿时被打得支离破碎,躲在身后的林芷只觉得刀风阵阵,几乎刀刀都要刮到她的脸颊上。
林芷突然有点后悔,这七年来,她虽然剑术略有小成,但是相比起于飞他们来说依然是三脚猫而已,她天资不是很聪明,但懒却没少偷,她最引以为傲的那一套浪淘沙也不过是花拳绣腿,此时此刻完全派不上用场。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林芷突然有一些老大徒伤悲的感慨来。
可是,保命要紧!
林芷观察了四周的黑衣人,发现西北角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缺口,不管三七二十一,林芷就对着西北角冲了出去。
林芷屏住呼吸,一路狂奔,过了许久发现没人追来,她才松了口气,而此刻碧桐带着援兵也赶到了。
林芷始终想不明白,黑衣人的目标不一直是自己么?如果是自己为什么他们没有追来。
而府外此刻已经乱成一锅粥,乒乒乓乓打得好不热闹。
于飞终于支持不住,被黑衣人团团围住,然而黑衣人并没有杀他,其中一个黑衣人对着他后脑勺打了一记黑拳,于飞便缓缓倒下了,然后于飞像麻袋一样被扛起,就在林芷的眼皮子底下被人带走了。
似乎目标已经达到,黑衣人中领头的一个高喊了一声:“撤!”,所有的黑衣人就瞬间如同鬼魅一般消失无踪。
原来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林芷,而是于飞。
一行人全部看呆,连不远处的方总管也都愣在一边。
一阵沉默以后,碧桐抱愧道:“唉,不好意思,毕竟是我的别院,所以人手不是很够,我自以为这边的守卫还是比较到位的,没想到他们竟然敢在我家门口动手。”
此时的林芷心急如焚,一直僵立在原处犹豫着是否要追上那群黑衣人。
碧桐向不远处的方总管使了使眼色,示意他带林芷回去。
一点荧光在回廊中幽幽闪动,照得林芷的脸颊有一些暖意。
方总管淡淡道:“既然不杀他,抓他去肯定有事,想必也死不掉。”
“真的?”她心下稍安,但依旧心事重重的样子。
“恩,于飞可以慢慢找,可其他事你也得筹划起来了。”方总管道。
“我知道。”林芷木然的点了点头,有些失神的说道。
林芷就从商这件事考虑了很久,也差不多在街上游荡了好几天,自那夜的袭击事件后,碧桐府中加强了戒备,人手相比之前多了几倍,而林芷也不再单独出门,她的身后总会默默跟着一个方管家。
有时候她也很好奇,碧桐府中家丁众多,这方总管整日跟在她身后跑腿不是大材小用了么?
可她没工夫去考虑更多的事。
这一日林芷依旧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满大街的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让林芷有些不适,她总感觉似乎单调了些,哪里单调了呢?想了很久,她终于一拍脑袋,道:“有了!”
林芷的第一家染发店就在云都最负盛名的妓院烟雨楼旁,虽说王公贵族最爱美,奈何她一介刁民,怎样都无法把手伸到那么远,那么打响知名度的方法必定是利用妓院这一天然地理优势。
全云都的潮流风向在何方?
全云都的有钱人最爱去什么地方?
全云都姑娘最多的地方在哪里?
自然是烟雨阁,据传烟雨阁美女不下上千,光一年的脂粉量就十分可观,用《阿房宫赋》里的“渭流涨腻,弃脂水也”来形容也差不离了,烟雨阁后的那条落英河就是最好的例子,落英河几乎终年弥漫着或浓或淡的脂粉气,河水总是荡漾着淡淡的玫瑰红色,林芷总在庆幸这不是工业时代,所以不必担心染了色的河水会毒死小猫小狗。
这个世界没有化学染色剂,但是她手里有个毒环,毒环的使用说明里介绍了一种颜色沉淀和吸收的方法,就是将一号针管和七号八号针管的试剂按照1:1:3的比例混合,就会形成一种溶剂,这种溶剂经过林芷反复研究,对于人的皮肤和头发没有伤害,也不会被头皮组织所吸收,而这种溶剂唯一的特性就是对颜色具有吸附性,林芷远在云亭镇的时候,就经常把收集来的花瓣放入这种试剂,经过一整天的浸泡,花瓣的固体完全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