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棍子敲了自己一棍,等主人昏了过去,并开始了计划之中的‘抢劫’行动,把主人身上的银子(或者不带银子,属于主人的但被阿福拿着的银子监守自盗藏匿起来)。
书僮阿福慌慌张张进行下一步,到附近刚刷过红漆未干的聚贤客栈,制造让自己和主人一起被敲闷棍的样子,然后,阿福把昏迷的主人背到客栈(大明律法严厉,凡奴婢殴主人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过失杀者、绞。伤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为何会书僮阿福为了银子,甘冒如此大的风险?!
接着他连夜请了惠民药坊的医师整治,喝了一剂药,略有好转其实危在旦夕(要不然自己也不会穿越夺舍其身),第二天很早阿福在客栈厨房煎熬主人的汤药,把事先准备好的死鼠投入到客栈为徽州富商公孙显炖罐里面。
那么,把整个过程串联起来,貌似合理的结果就有了,阿福为了钱把主人打昏制造被劫事件,阿福为了钱受聚贤客栈竞争者某人的指使把死鼠投放在鸡汤里面使聚贤客栈避坑落井,一个小小跟班书僮到底是为了什么?想方设法、冒着被极刑的危险行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