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国情。特别是有的老年人与年龄比自己轻的中年寡妇结婚,社会舆论的压力更大;高龄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舆论哗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也大多数是面向年青人的。
老年人再婚的效用
老年期是丧失期,将失掉金钱、健康、配偶等。正因为如此,也是容易丧失生存意义的时期。老年人要生活得充实,其最根本的条件有:
◎经济上的保障;
◎身心健康;
◎要有能够从心底里相互谅解的对话人;
◎要有有益于别人的工作及作用;
◎能得到适当的性满足。
老年期的恋爱与结婚,在多数情况下,起着能使这些条件得以满足的作用。
所谓性,并不单纯意味着性欲的满足。从广义上来讲,老年期的性,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得到相互鼓励,增强团结,分享欢乐。进而使双方的情绪都得以满足,既能打消孤独感,又增添了自信心。
大量的事实证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对社会,对家庭,对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对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完成未竟的业绩是不可缺少的,应当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道义上给予支持。这样做不仅使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有多种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