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设立贷金制度。即由学生向国家贷款维持生活,进行学习,将来出校后还款。但后来法币贬值,按初借数目偿还,等于不还,因此陈立夫指示教育部向财政部申请,索性将贷金制改为公费制。据当时的统计,战时由中学至大学毕业,全部靠贷金或公费完成学业的,大约有128万人。陈立夫认为,这笔费用虽大,但成就是了不起的。好多年后,当杨振宁、李政道获诺贝尔奖后,都写信告诉陈立夫,他们是靠贷金读完大学的,陈立夫听后深感欣慰。
陈立夫对中国教育的改革可谓用心良苦,颇费艰辛,这种改革也不是没有问题,当时就有一些学者有异议,“以为妨害讲学与研究的自由”。但从总体上来说,还是应该肯定的,它对于建立中国的现代大学教育的基本框架,促进中国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烽火中的前进
在陈立夫的领导下,通过教育界广大人士的艰苦努力,在抗日战争纷飞的炮火中,中国的教育不但没有萎缩,反而在艰难困苦中蹒跚前进。
大学教育方面。原有大学内迁后很快复学,顽强地存在和发展。同时,为了适应战时对医、工等技艺人才的需要,设立了一些专科学校。增设这些学校,需要各种器材设备和建立很多专门实验室,需要大量经费,陈立夫通过各方活动,往往能够筹得巨款,用于新校的创设。陈立夫还认识到发展教育,最重要的是师资,因此首先要发展师范教育,他除在几所综合大学设立师范学院外,还创立了男女师范学院各一所,又增设了贵阳师范学院、南宁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等,将西北联大的师范学院独立出来,改称西北师范学院。为了训练社会教育人才和音乐人才,还设立了社会教育学院和国立音乐学院。为了改变高校内迁后一些地方高等教育的空缺,在江西省设立国立中正大学、在浙江省设立国立英上大学等。这些举措,使大学教育能稳步发展。
中等教育方面。教育部只是决定政策方针,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办理,但在战时情况下,也有例外的措施。
第一,由于战争,当时很多中等学校教师、学生都举家流亡,到内地后,教师失业、学生失学。陈立夫认为,必须妥善安置,同时又不能让后方省份增加经费。于是,由国家投资,在内地创办了国立中学31所、国立华侨中学3所、国立师范学校13所,安置了大量教师和学生。
第二,规定各类中等学校划分学区。1938年,陈立夫主持制定了《各类中等学校划分学区办法》,颁令各省执行。这一办法要求各省根据其人口、交通、经济、文化发达情形,分别划定三类中等学校(即中学、师范、职业学校)校区,分区设置各类学校,以免重复。其中学区则注意小学升学儿童之比例;职业学校区则注意配合地方经济之发展;师范学校区则注意区内小学师资之需要。这一办法的实行,保证了战时中等教育在区域和比例方面达到合理的分配。
第三,统一课程与教科书。教育部对中等学校的课程实行统一,1940年公布了《高初级中学教学科目及时数表》,1941年又公布了各科目的课程标准,要求各地执行。其所用教科书也由教育部统编,交由各书局印制,发放各学校使用。
以上措施,当时虽有人批评陈立夫“统制思想”,“与民争利”,但在战时特殊情况下,还是值得肯定的,对中等教育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国民教育方面。国民教育过去为地方政府所主办,抗战时期,陈立夫领导的教育部也积极推进。新县制实行后,要求每乡设立中心学校,每保设立国民学校,而学校教育要求有儿童、妇女、成人三部分。为适应这一变化,教育部设立了国民教育司,主管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的补习教育。教育部还专门拟定了《国民教育法》,为立法院通过后,于1944年公布执行。为了很好推行国民教育,教育部制定了《国民教育实施纲要》,计划分期实行,最后使入学儿童达到学龄儿童90%以上,入学民众达到失学民众60%以上。后仅实施了两期,到1944年,实施国民教育的后方19个省市已设立国民学校25万多所,平均每三保有两所学校,离每保一校之规定,已不太远,入学儿童已占学龄儿童总数70%以上。应该说,在战争年代,这一成绩是很可观的。
社会教育方面。陈立夫认为,社会教育虽是无形的,但在日本侵略的紧急关头,社会教育对人心士气的振奋,同仇敌忾心理的激发,是有相当大作用的。陈立夫对与社会教育有关的文物十分重视,在高校内迁的同时,他分出很大精力主持文物内迁。文物到内地后,陈立夫亲自勘定馆址,指挥安放,要求尽快复馆,对外开放,以资育人。除恢复、发展原有的中央博物馆、北平图书馆、故宫博物院等外,还在重庆创设了中央民族教育馆、国立礼乐馆、中央美术馆等;在兰州筹设西北图书馆、甘肃科学教育馆、国立敦煌研究所等。这些机构逐步发展,后来都颇具规模,发挥了社会教育的功能。
为鼓舞人心,宣传抗战,1938年,教育部还组织4个巡回戏剧教育队,到各地巡回演出,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