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也有建国的任务,抗日后更要恢复生产、建设国家,要建国就需要人才,要培养人才学校就不能停办,他说:“建国需要人才,教育不可中断,并且即在战时,亦需要各种专技人才的训练和供应”,根据这种情况,“遂决定学校数量不仅不应减缩,并且依据需要,还须相当扩展”。他重申要坚决执行1937年8月27日国民政府颁布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要》,即:“战争发生时,全国各地各级学校及其他文化机关,务力持镇静以就地维持课务为原则”,“各级学校之训练,应力求合国防需要,但课程变更,仍须照部定范围”,“中央及各省市教育经费在战时仍照常发给”等。根据这些原则,陈立夫主掌教育部期间,在稳定旧有学校的同时,还发展了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新校。
对高等学校,陈立夫根据需要,使之有一定程度的适当发展。当时,国内师范、工科、农科、医科等方面的高等学校比较少,特别是师范大学,战前全国只有一所,而国家又急需这方面人才。于是,陈立夫便根据国家的需要、根据各类学校的布局,设置了一些新的高校和新的学科。
他先在几所国立大学设立师范学院,不久,便在一些地区创建独立的师范学院,到抗战结束时,全国已有11所高等师范学院。与此同时,一些有特色的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也建立起来。在一些条件较好的老校,还设置了新的科系,如西南联大开设了航空工程系,中央政校开设了蒙、藏、印等语言专修科,复旦大学开设了职业教育系、法律系、数理系等,中央、西北两所大学还开设了边政学系等。
陈立夫还根据战前高校布局不合理、西南西北一些省区高等教育几乎是空白的状况,提出抓住高校内迁的机会,发展内地高等教育的主张,使得战后高校迁回原地后,西南、西北省区都有自己的大学。因此,陈立夫将新设的高校,多建在西南西北地区。如贵州省文化比较落后,原来没有一所高校,陈立夫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便决定在贵州建立一所综合性大学,他亲自到贵阳察看地形、选定校址,并对校舍的建筑、图书的购置、仪器的配备、教师的选定、学生的招生等问题一一过问并督促落实,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筹备,终于建成了集文理工医为一体的贵州大学,为贵州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陈立夫的努力下,抗战期间,高等学校在巩固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战前的1936年,全国有高等学校108所,到1944年,发展到145所,而且门类较齐全,布局也较合理。
对中等教育,陈立夫要求有更大的发展。抗战期间,一些从日寇占领地区跑出来的中等学校师生失去了执教和受教的场所,到处流浪。陈立夫针对这一情况,决定由教育部出面,在大后方建立一批国立中学,以安置这些流离失所的师生。
1938年,陈立夫主持制定了《国立中学规程》,提出:“教育部为谋战区省市立中学教职员及公私立中等学校学生继续施教与受教起见,特暂设国立中学若干所,以继续发挥教育效能,充实民族力量。”于是,教育部拿出一批资金,在后方地区创办了国立中学31所、国立华侨中学3所、国立中山中学2所、国立女子中学2所,并改办中学4所,此外,还创办了四川造纸印刷职业学校、国立商业职业学校等共13所,创办国立师范学校13所、华侨师范学校2所。这些学校安置了大批流亡师生,也发展了后方的教育事业。
同时,教育部还鼓励与督促后方各省区办了一些地方中等学校,使中等教育有了一个比较大的发展,抗战前,全国共有中等学校3264所,1944年发展到3745所,其中中学战前1956所,1944年发展到2759所。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战前为627246人,1944年发展到1163113人。
对初等教育,陈立夫上任后,即取消了战前普及4年小学的义务教育制,改为实施“国民教育制度”。1940年,陈立夫主持制定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将小学教育与补习教育合并进行,并规定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分别由乡镇长和保长担任校长。后来,由于“保长之资格,大都不合于修正小学规章第六十二条规定”,所以到1942年,改定为“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校长以专任为原则”。在这些国民学校里,都设有小学与民教两部,分别对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和对成人实施补习教育。
通过不断对初等教育实行改进,小学数目逐年增加,学童入学率逐年上升,陈立夫自己说:“就学龄儿童入学率言,三十三年度后方19省共有学龄儿童3411万余名,入学者有1722万余名,连同已受义务教育而不在校者合计约共2500余万名。入学儿童约占学龄儿童总数70%强,较前占53%大有增加。”陈立夫的统计当然有夸张之处,但客观地说,在当时战争的烽火年月里,基础教育达到如此成绩还是不容易的。
总之,在陈立夫的努力下,高等学校在稳定的基础上有适当的增加,中等教育、初等教育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关于质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