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赵慰先被捕后,朱葆三家的兄弟都气愤万分,主张严办,唯有朱九小姐、赵班斧(赵慰先之胞弟)等不断地向魏廷荣求情。
朱九小姐多次跪在魏妻朱二小姐面前哀求;当时任上海社会局长的赵班斧断指写血书,请求魏廷荣手下留情。
魏廷荣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这一来,就做了感情的俘虏,亲自去法捕房,把对赵慰先的控诉撤回了。
法捕房宣告撤回控诉后却仍把赵慰先移解到上海警备司令部。
赵慰先很顺利地通过了军法会审,于1933年6月15日由上海警备司令部和军法处当局判决宣布赵慰先无罪。显然,赵慰先背后有得力靠山帮助他打通了上海警备司令部军法部门的关节。
赵慰先获释后,不顾赵班斧在法捕房所具的书面声明中提出的“保证慰先决不对于魏君有所误会”的诺言,在上海各报上以大字标题,登载启事,说他被逮捕幽禁是由于魏廷荣唆使已判刑的罪犯诬陷他赵慰先及“上海名人某公”所致。
这里的名人某公,就是指杜月笙。其实,在上述案件过程中谁也没有提到过杜月笙,赵却主动把后台人物暴露出来了。之后,赵慰先向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反诉魏廷荣教唆诬告,请治以应得之罪。
魏廷荣不是军人,赵慰先不应向军法部门反诉魏,而军法部门也不应当受理赵的控告,奇怪的是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却遵从赵的要求,连续两次签发传票,甚至直接派便衣士兵进入法租界魏的寓所传唤魏。
不料,军法处第二次派人到魏宅传唤魏时,被巡逻的探捕扭进了捕房。因为法捕房自魏廷荣遭绑架后,常派探捕在魏宅周围警卫,以防不测。
军法处的便衣被探捕抓住后,军法处就以魏廷荣“托庇租界妨碍公务”的口实,对魏下达了通缉令。
但是,华界军方不能进入法租界捕人,赵慰先只好请警备司令部把他提出的反诉移送到法租界的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核办。同时,他又向法院提出了自诉状,控告魏廷荣和他的儿子魏元生分别犯有诬告等罪行。要求法院从严惩处。
法租界当局得知消息,马上派出顾问律师到法庭上要求参加诉讼,其出发点在于保护魏氏父子。
此时,魏廷荣的好友、上海帮会界首领徐朗西出面,劝魏廷荣“烧点锡箔灰退了鬼”,劝魏拿出3万元交给赵慰先,去安排司令部里的人,另一方面他请朱竹坪去劝赵慰先。
经过几天活动,双方逐渐达成了共识。
在双方同意后,徐朗西出面请客,魏廷荣、王晋康、朱竹坪、赵慰先一齐到场。
魏廷荣当场打开一只装着3万元现钞的箱子,由王晋康点交朱竹坪,朱竹坪转交给赵慰先。
从此,上海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就不再对魏廷荣通缉了。赵慰先也避不到案,至此这一案件永远“延期审理”了事。
赵慰先终于从魏廷荣手中获取了一定的赌博本钱。
这一案件经过曲折变幻的过程,最后不了了之。
在案件变幻过程中,很显然有人幕后操纵。从被绑架者魏廷荣提供的材料和其他多方面的迹象来看,幕后的操纵者是杜月笙。
杜月笙当时和法租界当局关系密切,和魏廷荣在法租界的势力不相上下,但他所掌握的帮会势力却远远超过魏廷荣的义勇团的势力。加上在租界之外的国民党当局军警各界的关系,金融、工商界的势力,魏廷荣此时就显得弱了,虽然魏的经济力量不在杜月笙之下,但其政治势力,尤其是社会势力远不如杜。
绑匪朱竟成在法庭上受审时,曾供述绑架魏廷荣的动机:“这次绑魏并非完全为金钱问题,实缘原告魏廷荣,身为教友,不应娶伶人吕美玉为妾,又将吕之照片刊印于美丽牌香烟上卖钱,又将以义勇团名义在法国公园内募捐所得之款,匿不报销,又开中法银公司及交易所,紊乱金融等种种不良行为,故此起意绑架,惟民人等实际上确有强暴行为,违反法权,而对于主义上,并不为罪,实寓有警惕原告之意思。”
朱竟成的这番活,暴露出绑魏主要为了两点:一是魏娶吕美玉为妾;二是魏在法租界金融等方面势力大而狂妄。绑魏不仅是为了勒索赎金,也是为了打击魏的势力。
这充分说明,绑魏案不是一般绑匪为金钱目的策划的,而是有与魏争雄的“大亨”在幕后操纵。
被绑者魏廷荣自己也意识到这个幕后人物非同一般。他在事后写的材料中称:“我和杜月笙之间向有矛盾,古话说‘两雄不并立’,那时在法租界我和杜月笙各有一部分势力,而法国领事比较信任我,在杜月笙看来,我不能成为他的心腹,就必然会成为他的敌人。事实上,我是不肯和他同流合污的,在某些方面还和他对立。”
杜月笙在经营烟土方面、赌场方面、组织“自卫团”武装方面,都遭到过魏廷荣的反对,双方矛盾很尖锐。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杜月笙等组织恢复“中华共进会”拉魏入伙,遭拒绝。杜月笙为此对黄金荣、张啸林说:“这家伙自以为是上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