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鸿卿爬起身,将掉在一边的电筒拾了起来。他望向展馆的一角,在那儿的橱窗里,摆着从马王堆汉墓中挖掘出来的乐器随葬品——七弦琴和六孔箫。
如果这是梦境,那逻辑性也未免太过严谨。他终于想起来那对男女的衣着为何与汉墓中的不一样,那是秦朝时的装束,更多的是继承战国时期的服饰风格。在“焚书”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下令,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历史上所谓的“坑儒”。在被活埋的人当中,其中除了方术之士,还有不少儒生。失去恋人的女子,带着情人的六孔箫,投河自尽。然而盗墓贼却从其家人为之修建的墓穴中盗走了箫管,导致她诈尸。而那个丢下同伙逃命的盗墓贼,想必定是将这六孔箫出手卖了,后来辗转到了辛追的手中,成为她爱极的乐器,并在她死后成为了陪葬品。
方鸿卿默默地捏紧了拳头。望着在橱窗中沉睡的文物,他暗暗做出了不该的决定——
偷走六孔箫,还回那女子的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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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实听得是目瞪口呆,简直把方鸿卿的事儿当成了传奇说书来听,聚精会神连个大气儿也不敢出。不过听到这里,他却忍不住插了嘴了:“鸿卿,可是那个只是个梦啊,你真的决定为了一个梦去偷东西?那可是国家一级文物啊!老板说的对,那是要枪毙的罪!”
方鸿卿笑了笑,眉眼微弯,像极了皎洁的月牙儿:“有些事,不是能够用理智判断的。我也知道这是重罪,可当时就是觉得非做不可。”
听他这么一说,小实不说话了,其实他也觉得那个女鬼很可怜,可是这毕竟是个大事啊,鸿卿是好心,但是会不会冲动了一点……
“‘非做不可’?”老板重重地哼出一声来,听上去甚是不屑,“方呆子,我看你就两个字:傻缺!就算那梦是真的,又与你何干?既不是你杀她男人,也不是你挖她棺材,她又不会从坟里爬出来掐死你,要你去管这破事儿?”
听见老板骂人,方鸿卿摸摸鼻子不敢回嘴,“嘿嘿”地笑两声算是应付。小实却沉不住气了,急急为他辩护:“老板,话不能这么说!我听说过一句话:做正确的事,就是伟大的人。鸿卿虽然是冲动,但是他也是想做正确的事,鸿卿是个伟大的人!”
老板瞪眼看他,瞪得小实心里直发毛。沉默了两秒,老板终于开了口,做出结论:“我算是明白了,什么‘正确’,就是俩傻缺。”
给一道骂了进去,可面对的是老板,小实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讷讷了半晌,转了话题:“我有一点始终不明白,鸿卿,你不是说在博物馆里掐你脖子的女尸身上有酒精味儿么?你说那是辛追呀。可是后来你的梦境跟辛追没什么关系,而被盗走了六孔箫诈尸的女尸,也是那个秦朝的姑娘啊。”
方鸿卿“噗”地一声笑出来:“你还当真以为是女鬼作祟?”
听他的语气,小实愣了愣:“难道不是吗?”
方鸿卿笑着解释道:“要是能作祟到千里之外的金陵博物馆里,那她就不是僵尸,是神仙了。其实我遇到的情况,也应该是幻术所致,拿生物学的说辞应该是脑部神经收到了干扰,产生了幻象。”
小实有听没懂,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啊”声。方鸿卿接着解释:“你还记得你买了玉梳后,连续几晚做的怪梦吗?现在看来,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那个女尸是以黑发袭击人,你却看见了我的白发?所以这当然不可能是女鬼作祟了,而是残留在玉梳上的灵力,或者说‘磁场’。这种磁场影响到你的脑部,使你产生了与之相关的梦境。但是它又不是毫无失真的,而是一些片段意向的组合。墓道中的女尸、袭击人的头发、拿着另一半梳子的白发的我,这些片段的意向混杂在一起,使得你的梦境半真半假。”
喝了一口橙汁,方鸿卿继续说:“我在博物馆中遇到的怪事,原理也是相同。据我推测,应该是那六孔箫的磁场影响到了我。它曾经历过先秦时期的那一场生死离别,也曾被盗墓贼偷出导致了女子诈尸,后来又被当做了辛追的陪葬长埋地下,这些片段汇聚在了一起,使得我产生了辛追想掐死我的幻觉。而那个滴落的水渍,则是源于投水而亡的秦朝女子,并不是辛追诈尸。”
小实听得一愣一愣的,也琢磨不清什么“磁场”什么“灵力”,现在的他更关心的是接下来的事情:“那后来怎样?天大地大,鸿卿你怎么知道那个女尸被埋在哪里?”
方鸿卿淡淡一笑,接着说下去——
当年,他鬼使神差地决心将六孔箫还回那个女尸的墓中,便开始搜寻起相关资料。看似毫无头绪的梦境,其实亦有踪迹可寻。
首先,早在公元前212年,秦始皇的“坑儒”,是由两个方士引起的。侯生、卢生二人宣称自己有长生不老之药,投秦始皇之好,享受了好一段荣华富贵。然而,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与种种奇谈并无奏效,眼看着骗局将被拆穿,二人便密谋逃亡。《史记》中曾记载二人非议秦始皇之言,“上乐以刑杀为威”,明显是用儒家口吻批评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