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他成瘾,用这样的手段,不知道是谁这么看得起他朗聿铭。
“放心!”一直温和如玉的男人眼底猛然爆射出一股杀气,“他自动交代了是夏之朗派人送过去的‘东西’。”闫同宇握着方向盘的手有些紧,“高精纯度,无色无味,状态稳定,已经比以前提纯了太多,没看出来,夏家也碰那东西。”
靠在后座,忍着脑仁的痛楚和麻木过去,“确实挺纯的。”冷汗已经从脖颈落了下来,“夏家能屹立百年不倒,想挖他的根就得扩大范围,你放手做吧。”
闫同宇生平最恨的事儿有三件——黄赌毒。
当年,他父亲嗜赌成性,逼着他妈卖YIN,被人弄到红灯区又因为那张绝艳的脸被人惦记上,他妈硬是不从,就被人用药物控制了。那时候,他才不过十一岁。
要不是朗聿铭……
看着后座的男人,闫同宇微微的笑了,这个男人在他心中是神,他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怎么会闲得操这份心呢,真是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