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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五月(4)(2 / 3)

延请教育或实业专家研究评论,对于商品并可代为推介、销售。是年,重订职业教育目的和定义,目的:(一)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二)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三)为世界及国家增进生产力之准备。定义:“用教育方法,使人人获得生活的供给和乐趣,同时尽其对群众之义务”。分农业教育、工业教育、商业教育、家事教育、专门职业教育五大类。

5月6日。浙江省议会发出时局通电请停战议和。略谓:“一年以来,商贾裹足,行旅戒途,工失业于市,农辍耕于畔”,请当局“务望先行宣布停战,共维国本。”

上海泥瓦木工人同盟罢工。泥瓦木工人因要求增加工资举行罢工。13日胜利复工,新定每工作日增加工资60文。

5月10日陈炯明援闽粤军发起进攻。许崇智部占领武平、下坝,闽军第一旅溃退。11日,陈炯明援闽粤军与北军闽浙联军在潮州黄冈交战。17日,徐树铮电闽督李厚基称,宜乘西南内讧向潮汕进击。18日,赣督陈光远电北京政府,请迅派兵支援赣防,并请电令闽军进攻潮汕,龙军整戈东进,以收夹攻之效。20日,陈炯明部占领福建上杭属之峰市。26日,孙中山抵大埔三河坝援闽粤军司令部视察,敦促陈炯明早日攻闽。30日,援闽粤军前敌总指挥邓铿等部占领福建永定县,旋即先后攻占武平、上杭等县。31日,陈炯明部占领长汀。6月3日,粤军攻克南雄。福建北军臧致平师攻占广东黄冈。4日,援闽浙军向陈炯明部发动总攻,连占饶平等地。7日,闽军夺回粤军所占之永定。9日,北军闽浙联军占领汕头,10日占饶平。13日,北军攻陷福建下洋。19日,护法粤军许崇智再占永定。24日,许崇智占领上杭。26日,驻福建德化闽军营长朱得才与驻晋江陆军营长陶质彬联合宣布独立,投向护法军,推陶为闽西护法军总司令。同日,援粤之浙军团长陈肇英,受吕公望策动,亦与护法粤军联络。

5月13日。上海皮匠业工人同盟罢工。皮匠业工人因要求增加工资举行罢工。25日,资方被迫同意增加工资15%,罢工结束。

5月15日。伍廷芳等联名电冯国璋声明对内外时局主张。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刘显世、谭浩明、熊克武、程潜、李烈钧、李根源、陈炯明、莫荣新声明:“中央果开诚布公,声明不签亡国之约,而对于南北持争之法律、政治问题,组织和平会议,解决一切,则我即当停战息兵,听我国人最后之裁判。”同日,唐继尧通电西南各省,提出中央不签亡国之约,各省派代表至沪开善后会议解决法律政治问题,以及段祺瑞去职两项意见。

鲁迅在《新青年》发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为首次发表白话小说。通过主人公“狂人”之口,用貌似发狂实极清醒的语言,揭露中国几千年来用“仁义道德”掩盖起来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只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对旧道德进行无情的鞭挞。

蔡元培在《新青年》发表《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认为“学”与“术”应加以区别,治学者以终身研究学问为目的,学生除研究学问之外,别无何等之目的;治术者如法、商、医、农、工,以直接应用服务于社会为目的。“治学者,可谓之大学”,“治术者,可谓之高等专门学校”。

陈独秀、陈大齐、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在《新青年》批判《灵学》。陈独秀的《有鬼质疑论》和陈大齐的《辟灵学》专文,以及钱玄同和刘半农的随感录,列举《灵学》谬论,加以批判。

5月16日。《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正式订立。由中方委员长陆军上将靳云鹏与日方委员长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字,规定:中日两国陆军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俄境,将危及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为实行参战义务起见,取共同防敌之行动;协同军事行动,两国所取之地位与利害,互相尊重其平等;在协定开始行动之时,两国当局对于各自本国军队及官民,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当命令或训告,使彼此推诚亲善,同心协力;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对于该区域内之日本军队,须尽力协助,使不生军事上之窒碍;为共同防敌,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军队,俟战事结束,即由中国境内一律撤退;若有必要向中国境外派遣军队时,两国协商派遣之等。在协调作战期间,为图协同动作便利起见,还规定:直接作战军事机关互相派遣职员充当往来联络之任;陆海运输、通信诸事宜,须彼此共谋利便;可由两国总司令官临时协定行军铁路、电信、电话等项建设;两国互相供给兵器、军需品及其原料;互相辅助军事卫生事项;一方可向他方请求辅助可供使用之军事技术人员;在军事行动区域内设置谍报机关、交换军事地图及情报;互相辅助谍报机关之通信联络,协定共用军事暗号;为军事运输可使用东清铁路;协定及其附属详细事项,两国均不公布,按照军事秘密事项办理。并规定,军事行动俟适当之时机,经两国最高统率部商定开始;协定俟中日两国对德、奥战争状态终了时即失效力。

直隶与日本兴业、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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