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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月(3)(3 / 4)

华书局,1985年版)

3月23日。冯国璋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令准署国务总理王士珍辞职。24日,段祺瑞就职。25日,徐树铮电徐世昌、段祺瑞,请慎选陆军、财政总长。26日,段棋瑞通电声称对于西南各省奉行武力统一政策,出于必不得已然后用兵;谓目前时局未定,所有前敌将帅,仍当振励士气,迅赴事机。并召集国务会议,决定再次对南方用兵,声言要在三四个月内打下广东、四川。29日,冯国璋特任段祺瑞内阁各部总长:外交陆征祥,内政钱能训,陆军段芝贵,海军刘冠雄,教育傅增湘,司法朱深,农商田文烈,交通兼署财政曹汝霖。并令免王士珍前内阁各部总长职。

广州军政府通告北京政府与各国所缔结一切条约均无效。痛斥北京政府罪行,声明北京非法政府违背约法而与各国缔结之一切契约借款及其他责任,军政府概不承认。并呼吁维持正义,承认军政府。4月17日,军政府向日、美、法、意、俄、英、葡等16国发出通告,要求各国承认军政府为中华民国之合法政府。

3月25日。《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在东京换文。由驻日公使章宗祥同日外务大臣本野一郎代表双方换文。日本原已与沙俄政府于1916年缔结分割满蒙的日俄协约及日俄秘密同盟,俄国十月革命后,日本侵华政策受挫,便拉北京政府签订军事协定,旨在获取出兵北满、外蒙古口实,借援俄之名,占领贝加尔湖以东广大地域,以要挟俄国割地并让渡中东铁路。段祺瑞则借参战,向日本借得巨款,编练参战军。换文引起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日方及段内阁一直严守秘密,仅将换文及日本关于有效期间的声明公布。换文主要内容为:中日两国政府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将危及远东和平及安宁,为实行参战之义务,决定及早协同考量应行之处置;凡两国陆、海军对于此次共同防敌战略之范围,应行协力之方法及其条件,由两国当局官宪协定之。(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1352-1353、页,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版。)同日,日本使馆将日本军事委员会名单密函外交部。4月1日,外交部收到驻日本使馆函送中日共同防敌互换公文及附件。直至1919年2月南北议和时,始由北方总代表朱启钤将协定全文交付和会查阅。

孙中山电王文华反对段祺瑞复出。指出:“段逆于昨日复任伪阁,自此和议更成问题,欲达护法救国之初心,惟有根本解决一途耳”,促黔军总司令王文华克日率兵东下讨逆。27日,四川援鄂军总司令黄复生与云南靖国军司令叶荃、王文华、顾品珍誓师东出援鄂。29日,国会非常会议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参议院副议长王正廷电孙中山,反对段祺瑞复任北京国务总理,主西南护法各省、各军“整军经武,声罪致讨,灭此朝食。”4月1日,孙中山电嘱张开儒速出师攻闽,谓“海军得手后,大兵入闽,则武器购运俱便。”(《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415,426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冯国璋指令照准山西呈请裁撤离石县碛石、柳林、方山三县佐,增设方山县。

3月26日。日外务大臣反对中国派舰赴海参崴。是日,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商谈中国派舰赴海参崴事,本野不表赞同,要求于中日订立军事协定后再议。30日,外交部电令章宗祥向本野解释,中国派舰保护海参崴华侨,与共同防敌主义正属相合。4月4日,章宗祥电告外交部:日政府对派舰赴海参崴无异议。

教育部公布《学术审定会条例》。规定学术审定会隶属教育部,由教育总长延聘或派充若干会员组成,从中指定会长。主要责任为审定《修正参议员选举法》规定的学术著述及发明,审定范围为哲学、文学著述,科学及艺术著述与发明。翻译外国人之著作,编辑各家之著作,抄袭他人之著作,由三人以上纂辑成书,初等教育、中学教育及与其程度相当之教科书、教授书、讲义及学生参考书,通俗教育用书及讲演集,记录表册及报告说明书类,不属学术著述;无正确之学术根据及说明,在学术原理或应用上无独特之价值,发明程序不明,或发明事项未完成,偶然发现之现象,为他人已经发明,不属学术发明。(《政府公报》,1918年3月29日,第7839)4月16日,教育部公布《学术审定会条例施行细则》。(《教育杂志》,第10卷第6号。)其后聘张一麟等20人为会员。

英驻华公使朱尔典会晤外交总长陆征祥,商议关于谢米诺夫在中国境内行动事。

3月27日。华瀛通信社在东京成立。为抵制日本通讯社发表不利于中国之言论,曾琦、张梦九、雷眉生、易君左、罗益增、刘正江、庄善昶、李邦藩、唐林、冯飞等20余人组织该社,在东京开成立会。选举唐林、丘仰飞、庄善昶三人为理事,唐林担任经济、雷眉生担任外交、张梦九担任政治方面的通信,每月发稿八次,供国内报纸使用。

交通部与福公司总董事巴森订立30万美元购车借款合同。

3月29日。湖北与日本正金银行签订50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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