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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月(2)(3 / 3)

财政厅例拨还款,其余悉数拨给前敌军饷,由盐运使向中国银行提款。4月19日,湖北督军王占元电北京政府,谓川省近日反抗中央,宜昌所销川盐,川军自行收取盐税,侵吞国税,拟请饬令宜昌榷运局将川盐没收入官,以“断其饷源,促进和平”。5月15日,北京政府令知川、粤两省,所截留之盐税,须于时局解决后,如数解缴。

3月9日。孙中山发布《鼓励义军作战电》。指出:“非法政府始终弁髦大法,绝无悔祸之诚,近且宣布伪国会组织、伪参众两院选举等法,重袭袁氏造法故智。”“北军近复分路南犯,战祸重启”,“和平已属绝望”,希望各军“一致进讨,务完成护法之天职,非致约法有效,国会恢复,则义军万无卸责之余地”(《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388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冯国璋密电各省说明外交状况。谓“我国边防与俄接壤,自东北以迄西北,绵亘将及万里,犬牙交错,守御极难。如我政府能操统一之权,各省共切手足之卫,对于东邻,力表亲善,协同动作,以预制德人东渐之势力,犹可设法图存”。嘱各省切实研究,共抒意见。

福建改革盐务专卖制度。由于福建盐产量供过于求,专卖制度已不适合,地方当局建议改革。冯国璋据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王克敏呈请指令照准。先将行销福州盐斤之古田等26县和行销三都盐斤之福安等五县地方开放商办,每担盐斤征税二元,先税后盐,其余各处仍暂留官卖。4月16日,闽督李厚基电请北京政府暂缓实行盐政改革,以保证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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