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就是,三哥真的是彻底的废了,甚至如果严重的话,都有可能两条腿得截肢。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当时有那么多外人在旁边看着,他杜老五就算是想扯皮,也都没办法扯了。所以当时杜老五瞬间就感觉,这件事情一定不能把自己给牵扯进去,因为他心里也没有把握,到底能不能把事情给压下去。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自己不和小群见面,让他直接跑路,这样的话,只要抓不住小群,那自己就应该是安全的。
我想,当时杜老五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非但没有感觉小群给他解决了一个大麻烦,甚至还可能非常的气恼。他的本意就是让小群教训三哥一顿,让他住一段时间的院,哪怕是废掉了他几根手指,让他没时间再跟自己抢地皮,也就算是完事了。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小群竟然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当时的杜老五,对于小群的态度就已经完全的转变了,从之前的口口声声的说小群是人才之类的,变的有些反感了。因为小群给杜老五找了一个大麻烦,如果一但因为这件事把他杜老五给牵扯进去的话,先不说自己会不会被抓进去,就算是刑事上能幸免,但是最起码得狠狠的赔一笔钱,到时候自己不占理,然后跟三哥他们的人谈判的时候,估计他们第一个要求就是把这块地皮给让出来。那杜老五辛辛苦苦那么久的时间,可真就是已经白费了。
不过这些事情,也都是后来才有的猜想。我当时还在看守所里,所以还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而小群也没有去想那么多,直接就答应了下来。然后一群人直接去郊区找了一个小旅店,不用登记身份证的那种,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杜老五找人给小群汇过去了十万块钱,当是他办事的钱,也算是跑路的经费吧。
而第二天的时候,杜老五果然被刑警队的人给带到了警察局,这一去,就是一天一夜。杜老五听他那个公安局的熟人说,这件事情很麻烦,因为和三哥合作的那个省城的大老板一听说三哥被人给整残了,当时就气的把手机给摔了。他的想法很简单,一来三哥是他的合伙人,说好听点,那叫合伙人,说不好听的,他就是三哥的靠山,而三哥就是他的马仔。自己的马仔被别人给整残废了,先不说这个面子问题,那不就等于自己和他合作开厂的事情,也就已经泡汤了吗。所以当时这个大老板直接就给省公安厅的熟人去了个电话,让他给市局施加一些压力,让他们一定要把这件事情给查清楚,到底是谁干的。其实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事就是他杜老五干的。但是知道归知道,证据呢?没有证据你扯什么犊子?
所以杜老五当时也就耍赖皮,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三哥被人给做了那天晚上,他在洗浴中心里面找小姐,所以不是特别的清楚,这件事情也是第二天才听别人说的。公安局的人在拿出证据,证明做这件事情的是小群,而小群又是杜老五的小弟的时候。杜老五仍旧不慌不忙的说道,他也就是在我这里挣钱的,他干活,我给钱,别的我可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小群和老三两个人本来就有死人恩怨呢?小群二十来岁的人,而三哥当时在里面住了六年才出来,说他们一出来就结了仇,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可能性毕竟不大。那说的过去的只有,三哥在进去之前,就已经跟小群两个人不对付了。但是那个时候小群也就是十几岁,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和十几岁的小孩有仇,这样的话说出去谁相信?
但是虽然都知道老五在扯皮,但是就是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和这件事情有关系,无奈之下,关了他一天一夜之后,也只能把他给放了。本来,如果小群只要躲在外地不被抓起来,不牵连到杜老五的情况下,那么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公安局这边抓不到人,而等省里的那个大老板的气消了之后,老五在找个中间人和三哥他们那边谈判几次,说定好私了,也就能完全的解决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朝着你预想的方向发展的,总会出那么一点预料之外的事情的。比如,小群被公安局的人给抓了起来。
第二天小群拿到老五汇过去的十万块钱之后,一群人就跑去了外地。还是在省城那个我们以前住过的都市村庄里面,小群他们安置了下来。我发现每一次跑路,都不像是出去躲事情的,而是好像都是去外面享受去了。小群拿着杜老五给他的十万块钱的跑路费,带着遥遥和振国他们一群人,天天山珍海味,夜夜笙歌。几乎每天晚上吃完饭,喝完酒之后,都要去KTV里面继续唱歌喝酒,然后唱完之后,再每人带走一个出高台的陪唱公主,回去舒爽一晚上。十万块钱,半个多月就花去了将近一半。而在那个时候,小群也被省城派出所给抓了进去。而当时小群没有带身份证,省城的派出所联系市里的公安局,查小群的身份证明的时候,也正好翻出来小群致人重伤害的案子。而这个受害者,当然就是三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