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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国运纪事(6)(2 / 3)

0万英镑,利息总额即达实收额的2倍,而按实收额计算,实际利率高达年息5.95%。根据合同的规定,善后借款的主要部分用来抵还外债和准备赔偿外人在辛亥革命中的损失之用。计归还庚子赔款287万英镑,不久到期外债约139万余英镑,预备赔偿外人因革命所受损失200万英镑,共计约1078万英镑,占实收额的一半还多。转手之间,银行团在外国金融市场上募集的款项,仍然落入了列强的腰包之中。而袁世凯政府能用于行政的经费,只能供6个月之需,转瞬即尽。

孙中山黄兴为宋案证据公布通电各省议会、政团、报馆,请“严究主角,同伸公愤”。

黄兴为要求组织特别法庭致袁世凯电黄兴听程德全说袁世凯并不反对组织特别法庭,只是司法部反对组织特别法庭,发电给袁世凯,希望袁能支持组织特别法庭。他在电报中说:“惟宋案胡乃必外于普通法庭,别求公判,其中大有不得已之苦衷,不可不辨。盖吾国司法难言独立,北京之法院能否力脱政府之藩篱,主持公道,国中稍有常识者必疑之。况此案词连政府,据昨日程督、应省长报告证据之电文,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上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相挠,此更为一大疑问。”他还批评司法总长不应因案涉总理而抗颜弄法,“务请大总统独特英断,毋为所挠,以符勘电维大局而定人心之言。”

黄兴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电云:“闻政府向五因银行团议借英金2500万镑,将有成议。且政府志在必行,条约迁就,损失利权甚巨。俟国会开始议事,再行提交追认云云。此外尚有小借款,政府随时自由商借,兹则并追认二字亦不语及。此中消息,殊属骇人听闻。夫借款必由参议院议决,载在约法。今国会承受参议院职权,关系全国命脉之举,不容彼先事置议。立国根本之谓何?今政府以追认为词,不知约法并无追认之条。且在兴观之,议决募债事件,为人民代表绝对之权利。大债由其议决,小债亦由其议决,非先得国会之承诺,政府不得自由募集分文。此立宪之真精神也……此种举动,兴逆料国民决不承认,敢申忠告,冀幸当局者停止进行。”

4月27日********省议会联合会成立由广东省议会发起之********省议会联合会在天津开成立会,以“联合各省,代表民意,求真正共和,作国会后盾”为宗旨。成立的第二天即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

孔社在北京开成立会孔社宣称“以阐扬孔学,融汇百家,讲求实用,巩固国基为宗旨”。举徐琪为社长;徐世昌、世续、赵惟熙、陈昭常等为名誉社长。本日,袁世凯派秘书夏寿田代袁往贺,并致祝词。12月,该社刊行《孔社》杂志。

参议院正副议长张继、王正廷通电反对大借款电中说:“各省都督、民政长、省议会均鉴:六国借款虽经前参议院开秘密谈话会将政府提出大纲商榷一次,然未正式通过,且不足法定人数,当然无效。今国会成立,乃政府竟与五国银行团订约借债2500万镑,不交国会通过。蹂躏立法机关,其悖谬一。此次借款之条件,与在前参议院长秘密谈话会商榷借款之条件大相悬殊。前参议院所商榷者为五厘息,九七折交付。此次政府借款照五厘息,八三五折交付。前参议院商榷者只许雇外人为盐务稽查员,此次政府借款竟许英人为盐务稽查所总办,俄、法两国人为审计处总办,德国人为借债助总办,日本人为长芦盐政局总办。丧失主权,贻害胡底,一时便利之图,召将来瓜分之祸。其悖谬二。依约法第十九条,关于借款及国库有负担欠契,须交院议决方能有效。今政府竟擅自借大宗外债,反谓目前参议院已经通过。祸国殃民,其悖谬三。继等甫闻此佰,即往责诘,则百端推诿已经签字。今实探之,签字实在今日(二十七日)。违法横行,至于此极。政府如此专横,前之参议院既屡被揣残,今之国会又遭其蹂躏,不有国会,何言共和。继等惟有抵死力争,誓不承认。特恳诸公主持舆论,为之后盾,俾得达取消此案之目的。民国幸甚!国民幸甚!”

4月28日财政部通电否认借款违法财政部就黄兴26日通电,发出通电,否认大借款违法。通电表示:“此次借款系履行前参议院议决之案,必欲以违法罪政府,惟窃未敢承”。通电认为去年12月27日参议院已将借款条件通过。不能借款为违法。周还拿民国借款先例有先借款后追认之事,反驳说“上年熊总长所办克立士小借款,事前未交院议,迨签字后提请追认。而已通过之条款,反不能签字,不知按之约法,作何解释。”通电还声称借款支出手续严密,无滥支的可能,并否认有小借款。通电最后还对黄兴反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矣!黄先生为手创民国元勋,一言为天下重,学熙奉职无状,敢不引咎自责,惟有肉袒面缚,敬候斧钺而已。”

赵秉钧通电为己辩护程德全公布宋案证据后,赵秉钧不得不出来为自己辩护,为此发出通电。对1月14日,赵发给应密电本一事,赵狡辩说,应夔丞去年12月到京后,向袁世凯表示可解散共进会,政府批给应5万元,让其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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