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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国运纪事(5)(3 / 3)

等不符。碍难照办。本部斟酌再四,仍应由该厅负完全司法责任,审理所有一切。证据当加意保存,苏省行政、司法长官及与宋前总长有关系诸君,尽可特设旁听席,延请旁听。程都督对于此案,驻沪交涉,收效良多,深堪钦佩。该厅即将此电面致程都督察阅,该厅即依法进行。”4月16日、17日,宋案要犯武士英、应夔丞分别由法、英租界当局移交中国方面。18日,又移交了证据证物。程德全遂和应召来沪的江苏民政长应德闽会同国民党领袖黄兴,公证人伍廷芳、王宠惠,上海地方检察厅厅长陈英、上海通商交涉使陈贻范等一起,连日检查研究宋案证据。21日,程德全再次致电袁世凯,强调不拘泥于法律,组织特别法庭迅速审理宋案的必要。再次为袁世凯和司法部以不合法律为由拒绝。但他们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请伍廷芳暂署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但南方各派也没有接受。

4月18日宪法研究会成立由国事维持会发起之宪法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举孙毓筠为会长,汤化龙,黄为基为副会长。

工商总长刘揆一同英商薛福草签500万英镑借款合同,以东北矿产为担保,用于汉冶萍公司收归国有并创办钢铁厂。

4月中旬英愿将片马归还中国英公使朱尔典照会北京外交部,英政府愿将片马归于中国,条件如下:(一)扬子江流域不得对他国开放租界;(二)准英国于内地开一特别通商巨埠;(三)海关总税务司一职永远归英人充任。是月中旬,陆征祥对上述条件答复四点:(一)扬子江为我国领土,无论如何不得侵占;(二)开放内地各口岸为商埠,须俟交还片马始发生效力;(三)聘用税司权自我操,无订立条约之必要;(四)如六个月内不将片马交还,惟有请各国公论。本月21日,英在片马增兵,且拟于该处开筑军用铁路。本日,北京政府分电四川、云南二督,令“从实调查”。

4月23日袁世凯接湖南人章宗翊呈请劝进帝位,即电谭延逮办。

4月25日参议院开选举会出席选举会212人,用记名投票法互选,张继得129票当选议长,王正廷得127票当选副议长。张继(1882年~1947年)直隶沧州(今河北沧县)人,原名溥,字溥泉。16岁随父就读保定莲池书院。1899年留学日本,先后入东京善邻书院、早稻田专门学校。1902年结识孙中山,次年回国。任《苏报》参议。嗣后办《国民日日报》。1904年参与创立华兴会。翌年在日本加入中国同盟会。任本部司法判事兼《民报》编辑。1908赴法国,与李石曾等创办《新世纪》杂志。1911年武昌首义后,任同盟会交际部主任兼河北支部长。次年任国民党参议。本日当选国会参议院议长。

国民党阻止善后大借款签字未果善后大借款的谈判十分秘密,外界对谈判进展情况几乎一无所知,直至签字前一天,即4月25日下午,国民党方面才获悉政府私借外债即将签字的消息。新当选参议院正、副议长张继、王正廷急忙与本党同人商讨对策。随后,张、王以正副议长资格去见袁世凯,打算陈述反对违法借款之意见。袁托故不见,张、王留书而去。第二天,袁世凯复书张继、王正廷,表示“国家需款孔急,不能再事迁延”,并派梁士诒前往解释。梁向张继声明,借款协议前参议院已经通过,并撒谎说,借约已经签字。梁走后国民党人获悉,当晚才是正式签字之期。于是,王正廷就去向各国银行交涉,劝阻银行团签字,但遭到各银行团的冷遇。孙中山在上海也曾与汇丰银行交涉,要求其电阻总行签字。但上海汇丰银行置之不理。在行将签字的时候,一部分国民党议员跑到汇丰银行门前守候,企图作最后的努力来阻止大借款签字。袁世凯政府人员躲过国民党议员,秘密进入汇丰银行,延至次日凌晨2点30分签字完毕,又偷偷地从汇丰银行的后门溜走。

宋案证据公布宋案迟迟不能开庭审判,义愤的革命党人就强烈要求首先公布宋案真相。4月24日,武士英在狱中突然死去,也增加了人们的疑虑。在革命党人的压力下,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本日夜将宋案主要证据44件分电袁世凯、参众两院、国务院、各省都督、民政长及各报馆,并在有关通电中,再次要求组织特别法庭。自26日起,各报先后将上述证据悉行公布,舆论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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