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历史年鉴之1913> 第26章 国运纪事(2)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6章 国运纪事(2)(3 / 3)

得进兵科布多,当经陆军部将此照电达新疆都督杨增新。杨于17日分别照复照乌鲁木齐及科布多俄领,告以“库伦及科布多蒙兵意图西窜阿尔泰山一带,本都督及中国带兵官……有防守阿尔泰责任”,“现在新疆兵队驻防察罕通古、布尔根河一带,原系为防守阿尔泰山起见,并无进取科城之事”。

2月15日孙中山出席东亚同文会欢迎会并发表演说他在演说中认为,中日两国应密切合作。他提出“亚洲毕竟是亚洲人的亚洲,中日两国人民交往上不应互相猜疑,不但不应轻信他国人之妄说,且应断然避免对他国报以类似的歪曲。保卫亚洲和平是亚洲人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中日两国必须相互合作。”

驻热河士兵举事夜11时,驻热河(今承德市)第三营士兵乘当地大部驻军调往开鲁之际,在革命党人协助下举事,杀连、排长及军需官并焚营房,随即破军械所,得枪百余枝,子弹10万余发,并奔赴银库,夺得库银1.9万余两。又焚毁电报局、兵备处,并攻财政局、都统衙门。都统源急调邻近庄头营子驻军驰往镇压,激战数时,举事一方不支,阵亡、被俘数10人,余四散。16日晨,事息。

教育部为筹议统一国语的办法,本日召开读音统一会,与会各省代表及特邀代表共80余人,选举吴稚晖、王照为正、副主席。会间拟定拼音字母39个,5月26日闭会。

《法学会杂志》在北京重新创刊。法学会成立于1911年10月,以“研究法学,赞助立法、司法事业”为宗旨,会长沈家本。该会曾出《法学会杂志》共5期,并组织法政研究所。1912年初会务中辍。同年10月20日召开会员大会,恢复会务,该刊重新创刊,主要发表各方有关宪法问题之主张。

2月16日俄政府与库伦当局密订《俄蒙旅协定》其中规定:俄政府为库伦当局装备一旅,包括二骑兵团、一机枪队及拥有1900名士兵之炮队。该旅教官均由俄军官充任。并规定库伦当局应交俄政府35万卢布,充作组织该旅之全部费用。3月10日,陆征祥就此事诘问驻京俄使:“俄政府何故以武力助外蒙及售与军火?”俄使竟称:“俄以武力助蒙载在协约,此次经俄皇允许,系属当然之事……至借款购办枪械,亦自是应有之事。”

2月17日国事维持会成立国事维持会实际上是由国民党分化出来,由孙毓筠、王芝祥、林述庆、杨曾蔚、温寿泉等人发起,于本日成立。它宣布“其宗旨在维持时局,巩固国家,以至诚大公之心,为排难解纷之举”。凡议会与政府有意见隔阂,各省与中央有误会抵触,甲党与乙党有激生恶感,它都将设法疏通,委曲解释,居间调停。孙毓筠支持袁世凯加强个人权力。意图在宪法中争取使总统有解散议会权,任命国务员,发布紧急命令权,并先选大总统,后定宪法。其根本目的在于削弱国民党力量,以不构成对袁世凯统治的挑战和造成威胁。该会的成立使国民党人数削减,力量削弱。11月17日,该会由孙毓筠宣告解散。

康有为、梁启超被广东审判厅通缉康有为、梁启超因银矿矿主刘士骥命案,被通缉。清末广西银矿矿主刘士骥被谋杀一案,曾经前清两广总督张鸣岐判决。刘的子孙对判决结果不满。民国成立后,重在广东提起诉讼,指控康有为、粱启超为此案主谋。控告康、梁在命案前曾多次函电刘士骥,要刘为其流亡提供银两。因刘士骥拒绝,康、梁便指使党人收买刺客骆木保行刺,致刘死亡。本日经广东审判厅移文通缉康有为、梁启超。但此事后来不了了之,康梁二人并未因此受到传讯、审判。

2月18日孙中山分访日本参谋总长、陆军部长并参观炮兵工厂及火药厂。然后出席日本外务大臣加藤午宴。下午,赴日本邮船会社,并演说航路与铁道之关系。

2月19日袁世凯公布《民国元年六厘公债条例》本《条例》共16条。公债定额2亿,用以“拨充中国银行之资本”、“整理各种零星短期借款”及“整理各省从前发行之纸币”。年利率为六厘,五年内只付利息,五年以后30年以内用抽签法偿还本金,以全国契税、印花税为担保。后因善后大借款成立,此项公债遂未正式发行。

袁世凯令设财政委员会,筹划全国财政,派梁士诒、周学熙、梁启超等八人为委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