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合译,巴黎,塞尔出版社1976年法文版。
研究著作:
《解释学的现象学》(HermeneutiePhenomenology:The Philosophy OfPaul Ricoeur)由伊德(Don lhde)著,伊利诺埃文斯顿,西北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里科解释学的扩展》(Extension OfRicoeur\"SHerme-neutios)由布儒瓦(PattickL,Bout-geois)著,海牙,内伊霍夫出版社1975年版;《保罗·里科哲学研究》(含书目提要)(StudiesinthePhilosophyOfPaul Ricour)由C.E.里根(Charles E.Reagan)编辑,阿森斯,俄亥俄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文学批评小的信仰问题》(TheQuestion Of Belief in Literarycrit-icism:An Introduction tO theHermeneutical Theory Of Paul Rico-eur)由格哈特(Mary Gcrhart)若,斯图亚特,海因泽出版社1979年版,《意义的剩余》(Tile Surplus ofM-caning:Ontology andEschatologyin thePhilosophyOfPaul Ricoeur),由范刘温(Thcodoor Marius VanLeeuwen)著,阿姆斯特丹,罗多比出版社1981年版。
里科的大部分生涯都致力于移植结构主义和解释学思想来创立称誉为批判解释学的理论。言语和语言问题,不但从基础本体论出发,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而且通过当代认识论,尤其是语义学,得到了正确的认识。然而,从它们本身看,二者都不能准确地描述与说明解释的实际过程和整个言语的意义。
里科强烈批评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撇开方法讨论,而直接进入无限存在的本体论。正像他曾经指出的,“人们不是问:认识主体基于什么条件理解本文或历史?而是问:什么样的存在构成了理解?”尽管里科承认海德格尔关于存在与全部理解的期待性之间关系的基本主张,但是里科声称,海德格尔没有正确看到基于事物本身的期待与来自于幻想,流行观念的期待之间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向基础本休论的飞跃,排除了“从本体论向有关人文科学地位的认识论问题的任何回归。”
相应地,里科针对伽达默尔与海德格尔显而易见的主观主义,坚持解释理论必须保留一定的客观性。通过把本文规定为既不属于作者也不属于读者的中介。里科认为,足够差距的存在使解释方法的形成成为可能。然而,语言的语义学方法本身与本体论方法一样,出现了许多问题。一定的还原法是不可避免的。结构的任何确定必须预定语言的封闭性,以便把本文(text)确立为对象,从而抑制语言的历史动态特征,有利于语言的共时性。更重要的是,结构分析无法提供下列首要问题的答案:“如果不是包含着整个分析过程和把叙述过程还原到传递运动还原到活生生的传统中的理解,像人对人讲故事那样,那么分析者在故事本身的本文小寻找叙述者与听者的指号的动机是什么呢?”,因而,虽然,种纯粹的结构方法在语言的层次上(如语音学层次,在那里是一个有,限与封闭的整体)是合理的,用到“表示层次等级中一种断裂,一种转变”的句子层次,就要求方法作出变化以适应作为事件与言语行为的句子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