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
(宣统三年)
1月1日。即日起天津出口鲜蛋按1000个征收0.280海关两关税计算。
拱北关对进出关卡的旅客,以前只统计经马骝洲、前山和东澳3处民船运输进出的人数,不统计经陆路关闭分卡进出的人数。根据税务司的决定,自是年起对进出拱北关各关卡的旅客人数全部进行统计。
年初。浙海关建造镇海分关职员宿舍,建筑费为关平银4982两。
1月10日。因发生鼠疫,大连至朝鲜客船停航(3月15日复航)。3月6日,关东都督府下令,凡进境船舶,除大连港外不准上下客,也不准在指定场所外卸货或停泊。到大连港的客船在停泊一周后方准旅客和船员上岸。5月1日此令解除。
1月12日。九龙关税务司夏立士将《中港关务协定》中文文本送交两广总督张鸣岐审批,以便转呈清政府最后裁定。
1月28日。陈瑜任津海关道。
3月3日。重庆关闭一切鸦片烟店、烟馆。
3月21日。英国籍人白莱寿(H.W.Brazier)就任琼海关税务司。1912年10月20日离任。
3月25日。总税务司通令各关税务司,重组长江灯塔处及管理计划,并于19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3月29日。苏州洋务总办奉命裁撤。苏州洋务改由苏州关监督接办。
3月。赫德身体不但未能完全恢复,反而越来越虚弱,不得不再次向清政府续假。
4月1日。胶海关停征鸦片税,开征鸦片附加税。
4月4日。罗祝谢卸任,由烈悌(O.C.Ready,英籍)接任江门署税务司。
4月30日。清政府宣布香洲为自由港,拱北关停止在香洲的征税工作。
5月1日。欧森(J.P.Oiesen)任津海关税务司。
5月8日。中英签订的《限制印度鸦片输入中国协定》规定,逐年递减鸦片进口,至1917年完全禁绝。自是日起,海关实行新鸦片管理条例,每箱鸦片的进口税与厘金,由110两增至350两,致使鸦片当年进口数量下降,走私增加。
清政府成立皇族内阁,奕勖为总理大臣。
5月15日。粤海关税务司令,自即日起土鸦片的进口税增至每司马担230关平两。
5月16日。所有土药一概禁止报运出口。
5月20日。清政府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代表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5月26日。总税务司通令各关税务司周知1911年中英禁烟协定。
5月28日。邮传部接管海关管理的邮政,邮政与海关分设,自立系统。
5月30日。大清邮政总局改归邮传部,邮政脱离海关总税务司署。帛黎任邮政总办,归邮政总局局长李经方管辖。各邮界总局、副邮界总局脱离各海关税务司署。如济南邮政总局及烟台、胶州副邮界总局脱离东海关和胶海关。东海关和胶海关分别在烟台和胶州副邮界总局设驻邮局办事处。
5月。潮海关税务司勒慕萨(J. L. Remus,at,英籍)在向总税务司的报告中提到:常关移交过来,像是一个被肢解的躯体,没有手脚,十几个未接管的关卡每年平均征收关税73 000多两,应交由潮海关管理。
6月6日。江海关公布《报关行新守则》,规定报关行应重新申请具结。
6月15日。总税务司署第1809号通令:大清邮政从大清海关划出,今后两个机构仍要保持良好关系。
6月17日。总税务司赫德续假,任命副总税务司安格联为署总税务司。
7月18日。粤海关税务司令:今后对鸦片熟膏不论洋货土货,不论来自外洋或国内其他口岸,应征进口税每司马担关平银200两和厘金关平银500两;熟膏出口征出口税每司马担关平银460两。旅客携带自用不超过熟膏10两的,免征出口税和进口税。
7月21日。重庆关税务司转发总税务司禁烟告示:自1912年7月1日起,除印度洋药外,所有各种洋药及波斯、土耳其鸦片一概禁止运人中国各口岸。
8月5日。式美第(丸Schmidt)副税务司接替蒙德(J.W.N.Munthe)主管津海常关工作。
8月7日。拱北关缉私艇“龙睛”号在一艘从广州湾到广海的民船上查获生鸦片136包,价值42000余元,船货均没收。30日在前山又查获熟膏100斤。
8月17日。沈铭昌接替钱明训任津海关道。
9月7日。禁止所有外省土药(鸦片)运人福建。
9月12日。奉天关税务司穆厚敦(T.D. Moorhead,英国人)与安东关税务司、大清帝国奉天交涉司、邮传部、日本总领事、朝鲜总督府税关长等签定《安奉铁路与朝鲜铁路国境通车协定》10条。
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