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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月(3)(1 / 3)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夏瑞芳遇刺是日,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夏瑞芳在上海河南路发行所门首遇刺。弹中要害,不能言语,送仁济医院,随即死去,享年44岁。夏瑞芳,字粹芳,江苏青浦人,生于1871年(清同治十年)。少年时代做排字工人,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1月,夏与排字工人鲍威恩等集资3750元,在上海江西路德昌里创办一家小型印刷厂,取名商务印书馆。开始主要承印外商商业文件,兼替英美圣经会及广学会等印行教会书籍。次年6月,清廷下诏变法,夏瑞芳鉴于国人研习外文风气渐盛,于是增资扩充,迁印刷厂至北京,出版《华英初阶》、《华英进阶》,销路很好。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接盘日商修文印刷局,始用纸型。1901年,又吸收南洋公学译书院,改组印书馆为股份有限公司,夏瑞芳自任为总经理,并创刊《外交报》,由张元济任主编。1902年8月,清廷颁布学堂章程,通令全国遍设学校,一时教科书需求很多,夏遂决定以出版各级学校教科书为主,并在上海北福路设印刷所,又设发行所、编译所。请爱国学社教员蔡元培为首任编译所所长。同年,商务印书馆又吸收了日商的资本与技术,改为中日合办,夏瑞芳仍担任总经理。1904年,创办《东方杂志》。1905年,接盘北京直隶官书局,改名京华印书局,又开办小学师范讲习班,并采用雕铜版印刷。1906年,开设尚公小学,并发行《说部丛刊》第一、二、三集。1907年用珂罗版印刷。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首次采用铅版印刷机。1909年(宣统元年),创刊《教育杂志》,同年参加德国特莱斯登博览会,获最优等金牌。至此,商务资金增至150万元,有职工750人,设在各大城市的分馆超过30间。但夏因阻止陈其美在闸北福州会馆设立讨袁军司令部,是日被暗杀。

陕西革命党活动积极,袁世凯下令严拿。“凡属乱徒羽党,一经讯实,并准就地惩办,以昭炯戒,而遏乱萌。”

1月11日袁世凯令政治会议拟订政法机构事宜1913年12月22日,袁世凯向政治会议提出《约法增修案》。政治会议认为《临时约法》必须修改,由大总统提出修改也是“合法”的。但政治会议委员均由政府派遣,作为政府咨询机构,无修改宪法的权力。为此该会循袁世凯之意,呈请特设“造法机构”,修改宪法。是日,袁世凯以“造法机构究竟如何组织,应用何种名称,其职权范围及议员选举方法”等,再次咨询会议,并令其“克日议决具复”。政治会议于24日呈复,通过《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条例建议设“约法会议”,其职权“以议增修约法案及其附属于约法之重要法案”,其议员“酌用选举办法,然当以学识经验为准”。根据这些建议,袁世凯于26日公布《约法会议组织条例》,并下令组织约法会议。该条例规定:议员共60人,其中京师4名,每省2名,蒙藏青海共8名,全国商会联合会4名。议员选举是在袁政府严密控制下进行的。选举会在各地方官吏的监督下组织,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才可以参加选举会:(一)曾任或现任高等官吏而通达治术者;(二)曾由举人以上出身而著闻望者;(三)在高等专门以上学校三年毕业而精研科学者;(四)有万元以上之财产而热心公益者。因此,各地有选举权的人寥寥无几。被选举人均由政府提名,实际上议员都是由袁世凯指定或经他同意的,选举只是个形式而已。3月14日,袁世凯公布“当选议员”共57人,其中北洋派官僚占绝大多数。

袁世凯公布《契税条例》、《验契条例》、《所得税条例》、《贩卖烟酒特许牌照税条例》。《验契条例》规定:凡旧契一律重验,每张缴纳验费一元,注册费一角,借以增加财政收入。是年广西巡按使张鸣岐向北京政府报告,广西虽水旱灾荒遍及全省,然1914年5月至9月底该省验契仍收106万元,较往年契税增加二三十倍,较之田赋增加一倍。年底财政部呈报全国验契总收入达3098.4506万。

1月13日袁世凯公布《公司条例》、《公司保息条例》为了保护和促进棉、铁、丝、茶等工业的发展,是日,袁世凯公布了《公司条例》和《公司保息条例》。《公司条例》共六章251条。第一章,总纲,规定公司的种类、成立的程序及解散的理由。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各类公司成立程序及公司之内外关系、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份、股东退股、公司解散、清算等权益事项。第六章,罚例。凡公司执行业务股东发起人、董事监察人、清算人违背本条例有关规定,则处以五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金。同时规定所打清朝商律自新条例施行之日废止。《公司保息条例》,共18条,规定:政府发行公债2000万元,作为保息基金。保息公司种类分甲乙两种,甲种为棉织业、毛织业、制铁业,乙种为制丝业、制茶业、制糖业。所列甲种公司得按实收资本金额之六厘,乙种公司得按实收资本金额之五厘,呈请保息。呈请保息者以中国人民依中国法律新成立的公司为限。凡新成立的公司,自开工三年之内,按实收资本可呈请保息。这些规定能够保证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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