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张耀曾贩运鸦片,“贩土营私,丧权辱国”,要求黎元洪“令张耀曾暂缓赴任,并由法庭提起公诉,彻底追查”,并称“此等阁员,此等议院,我辈国民断难承认”。13日,张勋、倪嗣冲、姜桂题、张作霖、赵倜等15人由张勋领衔联名通电攻击张耀曾,要求即予罢斥,交法庭公审,否则“惟有一律辞职或宣布与该部脱离关系”。此事为军人干政、府院之争的典型。
9月3日。祝大椿发起组织中国电业公司联合会,在上海开成立会,祝任会长。
俄国干涉外蒙古内政
(9月4日)
驻库伦俄领事向外蒙政府声称,奉本国政府训令,蒙古官吏多系喇嘛出身,有害俄蒙国民亲睦,要求罢免现居显职之喇嘛僧。库伦政府以此系蒙古内政,严词拒绝。
参众两院在众议院召开宪法会议
(9月5日)
出席议员583人,其中参议员184人,众议员399人。经两次延长时间,始足法定2/3以上人数。会议由议长王家襄主席,将民国二年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天坛草定的宪法草案,及原理由说明书和原案提交会议讨论,由原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张东荪宣读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全文共113条,起草委员会委员长汤漪说明,特别强调“********永远为统一民主国”之国体规定。8日,宪法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下午1时16分开会,出席议员601人,其中参议员183人,众议员418人,仍由议长王家襄主席,由起草委员分别对草案第3条至第75条条文逐条予以简单说明。13日,宪法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下午2时开会,出席议员613人,由议长王家襄主席,起草委员分别对草案其他条文加以说明,之后讨论是否交付审议会审议,表决多数赞成交付审议会审议。
15日,宪法审议会开会,会议进行不久即为程序问题争执不决,议长王正廷宣布改为谈话会。20日,宪法会议召开第一次审议会,议决将宪法草案所有重大问题先行讨论,从第一章第一条开始审议,讨论至第二章时又发生争论,议长再次宣布延会。22日,宪法审议会开始正式审议宪法草案条文,由于对孔教应否定为“国教”问题争论激烈,赞成者、反对者均不足2/3,以致久议未决。27日,宪法会议续开审议会,继续审议宪法草案,讨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未获结论。29日,宪法审议会审议宪法草案第四章“国会”,以多数票通过两院制主张。10月20日,宪法审议会讨论“省制加入宪法”案,原国民党议员焦易堂、吕复、宋渊源等认为“宪法草案仅规定中央政府,独于地方政府付之阙如”,甚为不妥,主张学习欧美各国,将地方制度订人宪法,给予各省地方政府以一定自治地位,省长民选。宪法研究会陈善、汤化龙等相继发言反对。会议无结果而散。23日、25日、11月7日,又进行三次讨论,仍无结果。29日,投票表决,出席议员723名,赞成者361票,反对者254票,均不足2/3,宣布延会再议。12月4日、5日,宪法审议会又连续两次表决省制加入宪法问题,均未获结果。8日,宪法审议会继续讨论省制加入宪法问题,表决“省长由大总统自由任命,地方制度加入宪法”提案,出席议员639名,422票赞成,214票反对,赞成票差四张不足2/3。由原国民党议员组成的益友社议员指责宪法研究会投票舞弊,有人持有两张选票,要求重投;宪法研究会议员则以为表决有效,激烈争辩。当审议长陈国祥遵照规则,宣告投票有效,一些主张省制人宪的议员,蜂拥登台,致起双方冲突,会场墨盒、坐椅纷飞,被打伤者多人。事后宪法研究会与益友社先后通电全国,相互诋毁。9日,京师地方检察厅呈请司法部彻查滋事经过,对违法乱纪议员不予宽贷。但各被告议员均对检察厅传讯不予理会,检察厅呈司法部咨国务院转咨参众两院请予许可逮捕,1917年2月20日两院会议公决加以拒绝。
11日,宪法协议会、宪政讨论会、平社、苏园、宪政会、丙辰俱乐部、衡社、韬园、静庐等持中立态度的九政团代表于众议院开会,协商宪法审议会冲突事件善后办法。主张将前次表决有效与否搁置不谈,继续宪法审议会工作,先由各政团共同拟定地方制度草案,经研究会、益友社同意后,提交宪法审议会表决。会后派遣代表赴研究会、益友社联系,调处尚称顺利。17日,九政团联合函请宪法会议议长续开宪法审议会,先行审议地方制度以外的法官任免、是否规定查办权、清室优待条件加入宪法、定孔教为国教等各问题。19日,九政团议订地方制度草案,规定省长由大总统不加制限任命及省议会职权。27日,宪法研究会及益友社致函九政团,表示大体赞同九政团所拟地方制度草案。同日,宪法会议审议会暂时搁置省制人宪问题,讨论国教问题。议员王敬芳等提议于宪法草案中加入“国教”一章,法定孔教为国教,但仍许信教自由,以为中国数千年所以能维持者,实赖有孔子之教,世界各国无论国体,都有国教为立国之本。何雯等部分议员反对,以为五族平等,信教自由,不能专定孔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