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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3 / 3)

把咱家女儿许配给了那个不三不四的刘季?!”面对老伴的责骂,吕公却不愠不怒,他慢条斯理地说:“这种事啊,不是你们女人所能够明白的,我自有道理!”

老俩口的争吵透露出一个信息,即吕公的女儿吕雉多少还有些才貌,这从沛令多次求娶可以判定。不过,也并非像某些传记所妄称的那样,说吕雉此间正值二八妙龄,美艳如花。笔者根据史料考定,吕雉生于公元前241年,前面已经推算过,吕公全家避仇来沛的时间约是公元前212年,则此间吕雉已是一位足足二十九岁的老姑娘。常言道,一家养女百家求。吕雉从青春妙龄熬到二十九岁,这显然是吕公惜嫁的结果。据此,我们可以从侧面推断,或许吕公的相术还真有那么一些令人信服的地方,至少,吕公本人对自己的相术是深信不疑的。否则,作为父亲,他绝不会无端让女儿苦熬成一把年纪的老姑娘!

接下来,吕公不顾老伴的反对,自作主张地将女儿嫁与刘邦为妾。从职业性质和交往层面来看,吕公虽是避仇来沛,但应当还是颇有家底的,加上这次洗尘宴上的贺礼收入,再结合他对刘邦的厚爱,可以想见,吕公所奉的嫁妆一定不会菲薄。诚如此,刘季竖子此次空手套白狼,人财两得,真可谓赚大了!

吕雉遵从父命,顺从地以“妾”的名分嫁到了刘家。由于吕公自信自己的眼力,为了吕氏的满门富贵,老相师并不介意女儿去给当下的小亭长刘季做妾。不过,读者也别误会,认为吕雉是其老父所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纵观吕雉后来的作为,可知这个贪恋权力和富贵的女子,当日应是举双手赞成父亲的这一决定的。吕雉生在方士之家,自小耳闻目染,对父亲相人的眼力深信不疑,因此,当父亲主张吕刘联姻时,她毫无怨言地走进了刘家。

司马迁写《史记》,在处理关于吕雉早年婚姻名分这个问题上,其手法也很巧妙。《史记·高后本纪》这样记载:“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有意把吕雉早年的名分说得模糊不清。分析起来,“妃”的字意更倾向于“小老婆”。其实,司马迁已经很直白地告诉读者:吕雉原本就是高祖刘邦的小妾。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直截了当地点明——“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妇(妻)也”,这样会更加令刘氏统治者心中痛快。

刘邦在纳娶吕雉时,他与曹女已经结婚八年,儿子刘肥也已年满七岁。现在又纳了吕雉这房小妾,那么,他是如何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呢?现今有人把刘邦奉为管理学大师,这就对了,刘邦既然能够在外统御将臣,自然就更加能够玩转自己家里的女人!

刚才讲过,曹女与刘邦结婚的时间约在公元前220年,估计她的年龄还没有吕雉大,样貌也不会比吕雉差。然而,一边是老夫老妻,一边是新婚燕尔,刘邦本来就是喜新厌旧的酒色之徒,他的感情天平将向哪边倾斜,是不言而喻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吕家有沛令这层官家关系;人家曹家也不是什么寒门细族,而且曹女还是早已为刘邦生过儿子的元配。中年之后的刘邦在沛丰已经有了“仁而爱人”的称誉,又精于世故,想来在对待元配曹女这件事上应该不会做得太出格。

按照秦时风俗,早在刘邦与曹女结婚之初,刘邦夫妇应当就已经与刘太公分家另过。此间纳妾,刘邦可能不会让妻妾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而是为吕雉另筑爱巢,保持着一种“家外有家”的格局。关于这一点,《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在记述曹女身份时,也曾有所透露:“曹氏,外妇也”,译成今天的白话,即另外一个家的主妇,也就是刘邦家外有家之意。

我们由此可以想见,当年的刘亭长,一大把年纪的中老年人了,出则呼朋唤友,入则偎红依翠,官虽不大,钱也不多,过的却是神仙般的逍遥日子,这乃是他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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