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大唐盛世最有争议的30个人> 第31章 鱼玄机:一桩耸人听闻的杀人案的量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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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鱼玄机:一桩耸人听闻的杀人案的量刑分析(2 / 3)

没有动心。王昌是魏晋时期著名的美男子,姿仪俊美,一生并没有什么薄幸之事,不知怎么历代都被当作好色之徒、始乱终弃的代名词。

妇女解放的响亮口号,伴随着无边的风月,稍稍抚慰了这颗已然破碎的心。

当鱼玄机到处遗情的时候,她的心里,仍然摆脱不掉致她于这种飘萍命运的阴影,那个显赫的、合法的李亿夫人。先天的倡家出身,使鱼玄机一开始就输了;命运对她而言,就像对无数和她共同命运的女人一样,一开始就输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茫茫九陌无知己,暮去朝来典绣衣”(《和人》),不仅无知己,而且侮辱与损害她的人,还在她的心里,默默无声地结着侮辱与损害的大网。

只是这次的受害者,轮到了那个无辜的侍婢绿翘。

轰动长安城的这桩杀人案,居然被提交到了唐懿宗的御前。唐懿宗沉吟许久,决定把这个案子交给著名的酷吏、京兆尹温璋来办。

温璋办案历来严酷,铁面无私,六亲不认。据说有一次衙门外用来告状的挽铃响了三次,每次出去看都没有看见人。第三次又响,温璋亲自出门,却看见是一只乌鸦在撞铃。温璋立马判断道:“一定是有人在掏它窝里的幼雏,乌鸦才来告状。”乌鸦左右盘旋,把捕快引到了城外的一棵树下,果然有一个人撅着屁股正在掏乌鸦的幼雏。捕快把这个偷鸟犯押到衙门里过堂。温璋详细研究了《唐律》,没有发现相关的法律条文,按理说应该无罪释放,最多进行一番思想教育。但温璋居然把这个偷鸟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温璋的理由是:“虽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治罪,但这件事属于灵异事件。乌鸦竟然会告状,不是灵异事件是什么?处理不好会影响天子和上天的关系,因此必须从严从重从快判决!”可见温璋不是一个法律机械主义者,而是善于创造,富有想象力。在温璋担任京兆尹期间,长安城永远都处于严打状态。

虽然判处了偷鸟犯死刑,但是对故意杀人犯鱼玄机,温璋仍然感到非常棘手。一是因为鱼玄机名声太大,很多官员都和她有一腿,求情的人络绎不绝,甚至黑社会都插手了。二是因为此案不同于偷鸟案,偷鸟案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杀人案却有详细的法律条文。

绿翘是鱼玄机的侍婢,按《唐律》,奴婢的地位“并同畜产”,乃“贱隶”;奴婢被主人所杀,《唐律》中法定的对主人的处罚是:“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也就是说,奴婢有罪,主人没有通过官府而擅自杀了奴婢的,仅仅“杖一百”;奴婢没有罪而擅自杀了奴婢的,“徒一年”——即把主人充做奴隶一年。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温璋要把此案上报皇帝本人来判决了。一个小小的“徒一年”的案子,居然还要惹动得满朝的官员来说情,京兆府当然深感棘手了。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唐懿宗的御前判决耸人听闻:死刑,立即执行!

这是公然的知法犯法。这是公然的践踏法律。即使群情激愤,但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已经无法更改。

后世的人们对唐懿宗的这个判决非常不理解,于是出现了种种传说,矛头都指向温璋。有的说温璋也是鱼玄机的超级“粉丝”,追求了鱼玄机好几年,鱼玄机根本看不上他,温璋于是怀恨在心,利用职权刑讯逼供,以别的罪名屈打成招。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不能得到,杀!更离奇的说法是,唐懿宗竟然也是鱼玄机的超级“粉丝”,而且追慕先辈高宗和玄宗的风流,想把鱼玄机招进宫来,被鱼玄机以出身不好的名义婉言拒绝。唐懿宗登时大怒,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不能得到,杀!

就这样,鱼玄机被违法判处死刑,死时年仅24岁。

【点评】

毫无疑问,鱼玄机首先是一个受害者,“血统论”的阴影笼罩了她的一生。倡家出身使她一踏入社会就输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给李亿做妾的时候,其实她的身份就等同于服侍她的绿翘。或者说,鱼玄机就是李亿及其夫人的绿翘。在古代社会体系中,闺阁内部分为妻、妾、婢三层等级森严的关系,每一等级之间都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李亿夫人、鱼玄机、绿翘恰恰是妻、妾、婢的关系。

有唐一代,多出妒妇,闺阁内部的政治角力同样的血腥和残酷。妾和婢通常年轻貌美,妻对她们有着出于女人本能的嫉妒心。于是家庭暴力层出不穷。面对妻的淫威,妾和婢的身份其实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同样是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可以想见,被赶到成宜观做女道士之前,李亿夫人早已在鱼玄机身上使尽了能够使用的所有的残酷手段,这些手段以不夺去鱼玄机的性命为限。最后,在所有的手段都用尽的情况下,最终将鱼玄机和绿翘赶到了道观这座监狱里去。

当鱼玄机“张灯扃户,乃命翘入卧内,讯之”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李亿夫人的影子,当年,李亿夫人正是这样对待鱼玄机的;此刻,鱼玄机不自觉地扮演了主妇的角色。当鱼玄机“裸而笞百数”的时候,在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不是一个人!李亿夫人在这一刻灵魂附体。鱼玄机以一个主妇的身份施行家庭暴力,曾经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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