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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乔知之:红颜知己楼上愁(1 / 2)

【乔知之档案】

唐朝诗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690年。同州冯翊(今陕西大荔)人。有文集二十卷行世。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

此日可怜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难,常将歌舞借人看。

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一旦红颜为君尽。

写下这首著名的《绿珠篇》的时候,乔知之一定没有想到,他所哀叹的当年石崇和绿珠的悲惨结局,不久就会在他和窈娘身上重演。

石崇是晋武帝和晋惠帝时期的亿万富翁,西晋富豪排行榜的第一名。在繁花锦簇的洛阳城里,石崇的一生是炫富斗富的一生。

石崇********失败被免官,此后就隐居在洛阳东郊的金谷园。这时赵王司马伦独揽大权,司马伦宠信的下属孙秀听说石崇有一个色艺双馨的美眉叫绿珠,是位笛子独奏名家,于是派出使者前往金谷园索要。石崇正在凉台上临清流而自赏,身边环佩罗列,香风习习,一见到当权派孙秀的使者趾高气扬地进来,心中咯噔一下,暗叫不妙。等使者说明来意,石崇不敢怠慢,立马吩咐身边几十名莺歌燕舞的姬妾排成一排,请使者任意挑选。使者双眼一瞪,说:“您的这些姬妾都是漂亮美眉,看得俺的眼睛都花了,可是我奉命前来,指名道姓索要的是绿珠姑娘,不知是哪一位?”石崇一听,勃然大怒,说:“绿珠是我的心头肉,恕难从命。”使者威胁道:“您老人家博古通今,还望三思。”石崇回答道:“对不起,这件事没商量。”使者扭头就走。

听完使者添油加醋的汇报,孙秀大怒,立马劝说司马伦诛杀帝国的首席富豪石崇。石崇秘密侦知孙秀的动向,非常恐惧,赶紧依附淮南王司马允和齐王司马同,向二人献计,先下手为强,准备抢先诛杀司马伦和孙秀。不料事情败露,孙秀反而抢先下手,矫诏收捕石崇。

这一天,石崇宾客盈门,正在楼上饮宴。孙秀的大军到了,石崇知道大势已去,对绿珠说:“因为你的缘故我要被治罪了。”绿珠泣下如雨,回答道:“当效死于君前。”说罢坠楼而死。石崇回顾宾客们,自己估摸着替自己量刑:“大不了被流放到交趾、广州一带罢了。”

数天后,当刑车把石崇押送往东市的路上,石崇才如梦初醒,叹息道:“奴辈是想吞没我的家产啊!”押运官回答道:“明明知道财多致害,为什么不早点散财消灾?”石崇沉默不语,向这个世界投去最后一瞥。

这是斗富者石崇的最后下场。乔知之和石崇不一样的是,逼索绿珠的是赵王手下的孙秀,而如今,逼索乔知之的宠婢窈娘的却是当朝太后武则天的亲侄子,以周国公任礼部尚书的三品大员武承嗣。

此时,乔知之的官职是左司郎中,从五品上。

乔知之的宠婢窈娘(《朝野佥载》作碧玉),“艺色为当时第一。知之宠爱,为之不婚”(孟綮《本事诗·情感第一》)。不了解唐朝婚姻制度的人,肯定对这句话茫然不解:因为宠爱窈娘,乔知之竟然不结婚!他为什么不和窈娘结婚呢?

《唐律》对妻、妾、婢有着鸿沟般的区分:“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卖买,等数相悬。婢乃贱流,本非俦类。”“奴婢……并同畜产。”“奴婢贱隶。”《唐律》并且严格禁止婚姻中妻、妾、婢三者关系的混乱和僭越:“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客女即放良的奴婢。以婢为妻者居然要把主人充做奴隶二年!在这样等级分明的婚姻制度之下,五品官员乔知之怎敢越雷池一步?他不是“为之不婚”,为了窈娘而不结婚,而是不敢和窈娘结婚!

因此,即使乔知之和窈娘蜜意绸缪,恩爱如寻常夫妻,即使乔知之在二人定情之初写下两情不渝的《定情诗》:

共君结新婚,岁寒心未卜。

相与游春园,各随情所逐。

君爱菖蒲花,妾感苦寒竹。

菖花多艳姿,寒竹有贞叶。

但是,所谓“结新婚”不过是二人的一厢情愿,闺阁内的海誓山盟越不出闺阁一步。在铁打的儒家道德划定的藩篱之中,什么“寒竹有贞叶”,统统都要被“骄矜势力横相干”。

果然,“武承嗣闻之,求一见,势不可抑。既见即留,无复还理”(《本事诗·情感第一》)。因为窈娘不是乔知之的合法妻子,仅仅只是“婢”,武承嗣就横刀夺爱,毫无顾忌。于是,“知之愤痛成疾,因为诗,写以缣素,厚赂阍守以达。窈娘得诗悲惋,结于裙带,赴井而死”(同上)。乔知之悲愤地和着血泪写下这首流传千古的《绿珠篇》,誊抄在价格昂贵的丝绢上,厚厚地贿赂了武府的看门人,偷偷传递给了被囚禁于深深侯门之中的窈娘。窈娘悲惋之后,把这束昂贵的丝绢缝在裙带上,投井而死。

事情并没有完。武承嗣,这个三年后因不得立为皇太子,怏怏而卒的老色鬼,得知窈娘自杀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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