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特出生于马萨诸塞卡明顿的一个清教徒家庭。他小时候常常生病,他的父亲要他在森林中做漫长的散步以增强他的体质,这种散步发展了他个人对于大自然的浓厚兴趣。所以,他很早就开始了诗歌创作。10岁时,他写的一首诗发表在《汉普郡报》上;13岁时还写过一首讽刺杰弗逊的诗。他的最佳诗作《关于死亡的冥想》写成那年,他还只有17岁。由于他的祖父治家勤俭,年轻时的布莱恩特想到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上学的愿望两度落空,于是他只好学习法律,并在21岁时取得了律师资格。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职业,于是在他结婚5年之后,应邀为一家新刊物《美国文学报》撰稿,此时他已经作好了改行的准备。这个时期是文学生涯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一些以大自然为主题的优秀诗篇。如《黄昏漫步》、《秋林》等都是这一时期写成发表的。1825年,布莱恩特南下纽约投身新闻事业,到1829年时,他已是纽约《晚邮报》的编辑与股东。作为当时自由派编辑的带头人,布莱恩特在美国文学界的作用突然改变了。他捍卫贸易白由、主张废奴和言论自由;他为创建共和党立下过汗马功劳,并在大巴林顿市及美国的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他的旅行书简记载了他多次旅欧的见闻。在旅行书简风行一时的年代,布莱恩特的旅行书简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他为与他同时代的名人如欧文、库珀、哈勒克以及画家托马斯·科尔等写过悼词,这使他几乎成了不朽的声音。
布莱恩特的立场交融了英国浪漫主义流派的冲动和自身新英格兰保守的宗教观点。他的一生是在宗教上逐步摆脱加尔文主义、在政治上摆脱联邦主义转向统一派和杰克逊民主党人立场的一生。他深受蒲柏、约翰逊等人文主义理想的熏陶,在诗歌形式上得益于英国自由派诗人。他师法拜伦、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将自己的心灵向生活敞开。他关于诗歌的论述,在以后多年一直是诗人用来衡量诗歌本质及宗旨的标准。他认为诗歌是一种联想艺术,它用象征而不是直接模仿生活的方法来激起读者的想象,把握读者的感情,唤起他们满怀激情地去行动。他的《论诗的本质》、《论诗的价值和应用》、《论诗以及我们的时代、国家的关系》和《论独创性和模仿》都有一种警句式的风格。他的风格贯穿了整个19世纪,形成了美国诗歌的主流。
布莱恩特最后在自己诗作才能有所衰退的情况下转向翻译《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当时他已76岁。然而他与欧文一样,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于,从国外的浪漫主义流派同龄人那里学到了自由,并在自己的国家里,把文学运动从模仿引向了创新。他在不断觉醒的民族文学中,虽然不是主要的,但永远是特别具有权威性的发言人之一。
库珀
詹姆斯·费尼莫·库珀(1789年-1851年)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开拓者,第一个采用民族题材的作家,人称“美国的司各特”。他和欧文、布莱恩特一道开创了美国浪漫主义的文风。他们虽扎根于上一世纪末高涨热烈的民族主义感情,但在艺术上则前进了一大步,从而使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再也不敢嘲笑美国人写不出文学作品来。
库珀出生在新洋西州伯灵顿库珀镇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家庭。他父亲曾担任国会议员和地方法官,他为自己的孩子设计了最佳的教育方案:他自己创办的地方学校,由有地位的牧师辅导,然后再让他们上耶鲁或普林斯顿。可是库珀精力过于旺盛,不愿过书斋生活,在耶鲁大学读了两年就被学校除名了。之后他断断续续在海上度过了五年,或在商船上当水手、或在海军里服兵役。一番漂泊之后,库珀对森林和海洋了如指掌,为成为一名作家准备了足够的知识和必需的观察能力。库珀30岁时与亲英的迪·兰西家族的苏珊·奥古斯塔结为夫妇,并在其岳父的资助下过起了乡村绅士的生活。1820年他写成了一部仿英国家庭小说的作品《警惕》,但很不成功。这部小说教育了他,使他认识他只能用美国本土的素材进行创作。幸运的是,在他那奔腾的血液里蕴藏着对自然、对人民以及冒险深沉的爱,他要写出具有惊心动魄场面的冒险小说,而这类小说,英国的托里、司各特已为他提供了现成的范例。
1821年,库珀的成名之作《间谍》问世,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民族题材的小说,他自称这是一部“纯正美国式的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歌颂了爱国主义者的形象。小说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
1823年,库珀出版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拓荒者》,这是他计划中的长篇系列小说“皮袜子故事集”中的第一部。然而他却没有按计划接下去写这组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为了猎取新奇的题材,他转而去创作以他早年航海生活为素材的小说,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僦手》就是这一变化的产物。
连续出版四部长篇小说之后,库珀名声大噪,一跃而成为美国文坛上居于领导地位的人物,这几部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形式:《间谍》是革命历史小说的典范,《拓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