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国运拐点:中西精英大对决> 第24章 做狐狸,还是做刺猬?——从苏格拉底和商鞅的生死看中西文化DNA的差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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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做狐狸,还是做刺猬?——从苏格拉底和商鞅的生死看中西文化DNA的差异(6)(3 / 3)

鸟的翅膀,才能使鸟驯服,让臣民不得不依恃国君的俸禄生活,臣民才会听话。这种思想,商鞅早就已经心领神会了,而且比韩非说得更决绝彻底,简直是要铲除人民的一切谋生能力。在《商君书》中其“制民”手段有三种:辱民、贫民、弱民。《弱民》中商鞅这样阐述其中的奥妙:

“人民卑辱,就重视爵位;怯弱,就尊敬官吏;贫穷,就重视赏赐。朝廷用刑罚统治人民,人民就乐于出力;用赏赐驱使人民战争,人民就看轻死亡……人民有私人的光荣,就轻视爵位,卑视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赏赐。国家统治人民,用刑罚来羞辱他们,到战争的时候,他们才肯战斗。”

如果天下人各有所资,当然不能辐凑而求食于君,君何得恃势而逞意?故专制之要务,在于剥夺人的经济来源,使万民除政府俸禄以外无所赖、无生机、无生趣,然后“坚者破,锐者挫”摧残天下之生气,摧残天下之民气,造成一犬儒世界,一奴才世界,一邪媚世界!

商鞅不象后世的专制统治者那样还需在“内法”的表面披上“外儒”的伪装,而是赤祼祼地指出封建专制政权与平民百姓的利益和愿望在本质上是直接对立的。因此在文化思想上,他认为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就必须“使民贫”、“使民弱”、“使民不乐”,最终要使“国胜民”而不是“民胜国”;在经济思想上,他认为“强国”与“富民”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他的理论根据居然如此可笑:

“农民有了剩余的粮食,就会成年安逸享乐。商人获致了大的利润,贩卖华丽、玩好的物品,就会对日用必需物品发生不良的影响。”

正是在这种“备战备荒为打仗”、“把战争进行到底”的战略支配下,秦国成为战国列强中最可怕的国家。

以往从零星的史料中,我们偶尔可以看到秦国士兵的恐怖形象——一个个腰里拴着人头,象发狂的野兽追杀敌军,争先恐后地斩杀敌人首级。开始我总是不大敢相信,难道秦兵个个都是杀人狂?读了《商君书》才知道,这绝对是可能的。

《商君书》的《境内第十九》实际上是个士兵奖励细则。这个细则,就是以人头数量来作为奖赏标准的。《境内第十九》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句话意思是说,“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这句话意思是说,“军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军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

相反,在战争中,五人编为一个名册,为一伍,若一人逃跑,就加刑于另四个人。如果谁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每五人设有“屯长”,一百人设有一“将”。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在围攻敌国城邑的时候,国尉划分各队攻打的地点,定出攻下的期限,如果有人怕死退避,就在千人围观之下,在城下遭受黥刑或劓刑的刑罚。

这种赤裸裸的“人头奖励政策”,彻底把秦军打造成毫无人性的野蛮之师。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代价,是22场大战,斩首181万。这个数字,还仅仅是有据可查的。秦灭六国靠的是血腥的杀戮政策,把士兵变成最冷酷无情的战争机器。而秦帝国最终速兴骤亡的历史教训告诉人们,单纯的军事胜利并不意味着文化思想的进步,反而使国家陷入更加残酷苛厉的深渊之中。追根溯源,正是商鞅播下的法家文化基因深深地融入秦国血脉之中,导致秦虽然一统天下,但却在面临新的社会大变迁之际,丧失了文化上的自我调适能力,更失去了政治上的更张弹性,使得统治者没能及时提出跨越时代的主导思想,在压榨驱使人民的惯性轨道上越滑越远,这才成为秦帝国败亡的致命伤。

而在商鞅的治世宝典中,“乱世用重刑”是他一贯使有的定海神针。“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明分”,即维护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威,反过来专制君主也必须独掌支配和制衡“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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