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秦怨毒商鞅之法,甚于私仇。故孝公卒之日,举国而攻之,东西南北莫可奔走,仰天而叹曰:‘嗟乎,为政之弊,至于斯极也!’卒车裂族夷,为天下笑。斯人自杀,非人杀之也。”
商鞅如此“虐戾”而重刑,在人们心理面上投下了深深的阴影,也给他自己的命运带来死亡的凶兆。
就在秦孝公临死前不久,与商鞅当年一同在魏国作门客的好友赵良往见商鞅,指责他“刑黥师傅,残伤民以峻刑,是积怨畜祸也”、“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这样任意而为“非所以为寿也”。赵良推心置腹地告诫他:“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劝他把仁德与刑名结合起来,不要用刑过滥过严,不要草营人命。他还警告商鞅,如果你只是一味贪图荣华富贵,而不管老百姓的死活,那么一旦秦国的国君不再信任你,那么身亡族灭就“可翘足而待”。最后还劝说提醒道,你的处境已“危若朝露”,欲想延年益寿,何不归还受封之邑,到鄙野之地去灌园种菜,过隐居生活?
面对赵良的忠告,商鞅置若罔闻,只知一往无前,不知思谋后路。他永远是一个充满自信冷傲的人。变法之初,商鞅跟甘龙辩论时说:“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一个人的操行如果出类拔萃,肯定遭到俗人的非议;一个人如果有独特的见解,肯定遭到俗人的诋毁。这话虽然说是打消秦孝公变法的顾虑,但是也不难看出商鞅以“高人,独知之虑者”自诩。在他的眼里,众多的百姓和百官只是变法的操作机器、木偶,他才是操作人。
不少人中豪杰的内心很孤傲、冷峻。他们站在众人所不能及的高峰上,既蔑视周边的一切,又希望周边的人物重视他、力捧他。所以,这种人,很难讨好他,却很容易伤害他。变法开始后,有上千的秦国人反映变法不便;十年后,秦国大治,这些人又跑来为变法唱赞歌。商鞅却说:都是些扰乱教化的刁民,充军边疆。这折射了商鞅的孤傲心理:我所做的肯定是对的,是好的,用不着评价我。
天崩地陷的时刻终于到来了。秦孝公二十二年(公元前338),孝公患重病,自知不起,乃召商鞅至病榻前,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不敢接受。不久,孝公驾崩,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王。新君即位后,商鞅自知形势危急,当即辞去官职,告老还乡,企图离开政坛,摆脱危局。但变法有方的商鞅此时却表现出政治上的幼稚天真:在严酷的专制政体下,挪动一把椅子还要流血,何况你商鞅搅起的是一场漫天风暴?玩政治不是玩过家家,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公元前338年春,秦孝公死,厄运如赵良所料降临在商鞅头上。对于秦惠王而言,商鞅的治国思想他已悉数掌握,秦国的改革工作已到了“狡兔尽走狗烹”的时候了。那么报当年“一箭之仇”便是自然之事。在他的两位教师的策划下,他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先按照商鞅的鼓励告密之法检举商鞅谋反,迫使商鞅出逃,最后被逼无奈拿鸡蛋碰石头,仓惶之中举兵谋反,最后落得个鱼死网破,正好坐实了自己的罪名。他逃命之时,到处碰壁,可见其平日为政之失人心。无谋反之心却有谋反之实的商鞅,被秦惠文王名正言顺地处以车裂之刑,而且按照“连座法”,他的家人九族,无论男女老幼无一幸免——而秦惠文王所用之刑法,没有一条不是商鞅亲自制订的。昔日权倾一时杀人如麻的秦宰相,就这样用自己制订的最残酷的刑罚,葬送了一世英名和荣华富贵。而更可悲的是,商鞅虽然惨遭车裂,灭族无姓,而竟至“秦人不怜”。
奇怪的是,商鞅虽然被害,但“秦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秦惠王不但没有废除商鞅生前所制定的变法方案,反而踏着他未干的血迹,果断清除所有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将商鞅之法立为万世国法。秦自孝公以后成为法家的天下,以推行商法为代表的法家主宰了秦国的政治。秦惠文王果然很聪明,他深知商鞅变法已经使秦国国富兵强,他比他的父亲更需要商鞅的变法精神。所以他虽然车裂了商鞅的肉体,却决不会车裂商鞅的思想,相反他更要用商鞅的变法维新来实现霸业。无论谁继承王位,都会维护新法,因为维护新法就是维护自己,就是维护家天下利益。这样,商鞅下出最后一步大棋,就是以一己之生命赌秦国万世之强盛,赌赢氏家族之万代兴旺。司马迁在其名著《史记·秦本纪》中写商鞅之死是:“……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道出了他“身败名裂”的真实原因。“以徇秦国”,用语千斤。他是为维护其变法事业为秦国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的。
于是乎,荒唐的悖论同时出现了:苏格拉底为了祖国追求真善美的理想,而他的祖国则用死刑酬答了他的贡献,成全了他的哲学;而秦惠文王用商鞅法典中最严酷的车裂之刑来制裁商鞅,也正是对商鞅变法思想的认可与肯定。
历史上,思想家往往失意,政治活动家亦常以身殉法。苏格拉底和商鞅的死都是悲剧。悲剧在于冲突双方都有存在的理由,又不可调和。于是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身躯托负起这个伟大的冲突,托负起自由人格的责任与使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