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研究这些错误,让我从许多年前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讲起吧:著名的雷龙的例子。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特别痴迷恐龙。一个6岁的小男孩对自己好奇的天性全无办法。我认识各种类型的蜥脚类和兽脚类恐龙,我熟悉它们的饮食习惯,前几代人认为这些远古的庞然大物行动迟缓、头脑简单、冷血,可这些误解被最新理论推翻了,它们是恒温动物,这我全都知道。
以前我在幼儿园上课时有一个有趣的活动,八年级学生必须两两配对分组。有人会负责采访我们的兴趣、愿望和梦想,然后根据采访撰写一本故事书。我的书自然主题非常明确:古生物学家塞缪尔·阿贝斯曼博士有幸被派到南美洲去调查关于活恐龙的传言是真是假,如果属实就把它捕捉到。
但是,尽管我痴迷恐龙,但是有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我搞错了,而且没有人纠正过我:那就是雷龙这个名字。四条腿的蜥臀目,长长的脖子,小脑袋,它是我童年的最爱。但是,它其实只存在于我的幻想里,那种我编出来要去南美洲抓的恐龙的名字其实叫迷惑龙。
到了19世纪60年代,恐龙化石的挖掘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19世纪50年代,达尔文出版了《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一书,而早在那之前的数十年,人们就已经摒弃了这些化石是在洪水中丧生的生物的骨骼这一观点。现在,我们知道它们真的是许久之前存在过的怪物,是进化论里众多生物华彩篇章的其中一页。
科学发现的浪潮中涌现出两位美国古生物学家:爱德华·柯普(Edward Cope)和奥斯尼尔·马什(Othniel Marsh)。虽然历史把他们捆绑在了一起,但是两人差异很大。柯普没有什么古生物学背景,更未接受过正规的相关教育,他只是在哈弗福特学院(Haverford College)任教时获得了一个荣誉硕士学位。而马什是海德堡大学(University of Heidelberg)博士科班出身,任耶鲁大学的教授,并且兼任皮博迪自然历史博物馆(Peabody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的馆长。
从1863年起,马什和柯普的比赛就打响了,虽然“比赛”这个词并不那么准确。有一些人管这叫“大美洲淘恐龙化石热”,我觉得也不大对。兵不厌诈,两位古生物学家的挖掘工作伴随着贿赂、盗窃甚至诋毁对方的专业信誉,如果你把这些都算上,那么用“骨头大战”(Bone Wars)这个词来指代这场冲突当然再贴切不过了,这也是最常见的叫法。
马什和柯普最初是合作者,但是他们很快就出现了分歧。导火索似乎是在柯普为一种水生生物(名为依拉丝莫龙,一种尼斯湖水怪)重建骨架的过程中,马什指出了他的一个错误。再加上马什背地里买通工人,让工人把新泽西地区他俩从地盘里挖出来的化石都给他,就这样,战火四起。马什是一个坚定的达尔文主义者,而柯普则信仰更古老的理论——新拉马克主义,这些差异加剧了两人的冲突。最终,两人成了死对头,无所不用其极地各自发掘新型恐龙。
在这期间,奥斯尼尔·马什于1879年发表了他对雷龙的研究成果。雷龙的完整学名为秀丽雷龙(Brontosaurus excelsus),来源于拉丁文,大意是“最崇高的雷霆蜥蜴”。1877年,也就是两年之前,他还提交了一篇题为《发现侏罗系新恐龙类爬行动物》的论文,在论文中,他描述了一只较小的恐龙(显然是幼龙),他管它叫迷惑龙。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迷惑人的蜥蜴”,因为据马什观察,这种龙的骨骼与另一个物种的骨骼很类似。马什在文中还针对柯普,表示他自己的这些研究优于柯普的研究,其中提到柯普的“研究结论自然不会得到解剖学家的信任”8。
后来出土了一具完整的骨架,完善了对雷龙的研究,它美不胜收,预示着雷龙成为一种享誉全球的流行文化。与此相反,迷惑龙沦为一小堆骨盆和肩胛骨,鲜有人问津了。
马什和柯普继续废寝忘食地进行恐龙化石的研究工作,时常彼此恶语相向。有一次马什在《美国博物学家》(American Naturalist)上发表了与柯普不同的见解,柯普竟然为了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买下了这家科学期刊。尽管他们互相怀有敌意,但是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再为雷龙的事发生争执。
但是在1903年,古生物学者埃尔默·里格斯(Elmer Riggs)提出了一个质疑。这一次是马什犯了错。但是就算柯普知道了这事也不会感到欣慰(马什和柯普在几年前就已经长眠了),可这是一个相当大的错误。里格斯认为,雷龙其实只是另一种迷惑龙。因此,雷龙不复存在。因为雷龙是在迷惑龙之后被人们发现的,所以迷惑龙的名字靠前,应优先选用。所以就算雷龙这个名字再令人印象深刻,正确的叫法也应该是迷惑龙。
虽然如此,许多古生物学家坚持叫它们雷龙。为什么芝麻大点儿的事情也要混淆视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