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后公开在街头张贴西藏是“独立国家”的布告,还派人到印度领事馆,乞求印度“保护”。当天晚上,三大寺部分喇嘛和各地的叛乱分子向拉萨市区集结,噶厦政府给叛乱分子发放枪支弹药。3月11日开始,叛乱头目下令西藏各地组建叛乱武装,强迫僧俗群众参加叛乱组织,指挥叛乱分子破坏公路、桥梁、输电线路,焚烧中央驻藏机关房屋,威胁藏族干部、教员,勒令他们向“西藏独立国”自首悔过。叛乱分子烧杀抢掠,气焰十分猖獗。3月16日、17日,叛乱头目以所谓“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名义,连续通过印度驻拉萨总领事馆的电台,给逃亡在噶伦堡的原孜本夏格巴发电,声称从藏历二月初一(公历3月10日)起,西藏已宣布成为独立国家,要夏格巴对外进行宣布,并向印度政府、佛教协会、联合国报告,请求到拉萨观察。3月17日夜间,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挟持达赖渡拉萨河逃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后又逃往印度。3月19日,集结在拉萨的叛乱分子达7000余人,他们占据布达拉宫、药王山、罗布林卡及市内各主要据点,对西藏军区、西藏工委和中央驻西藏代表驻地从西、北、东三面形成包围,情势十分严重。
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严格遵守中央指示,保持最大克制,坚持不打第一枪,并多次要求噶厦政府出面平息叛乱。对此,叛乱分子视为“中央不敢平叛”,因而更加变本加厉。3月20日凌晨,叛乱分子向在拉萨河南岸执行任务的人民解放军开枪,接着向市内和郊区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发起全面武装进攻。在这种形势下,中央人民政府做出平叛决定,命令驻藏人民解放军坚决平息叛乱。驻藏部队奉命平叛,认真执行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首先迅速平息了拉萨叛乱。到1960年,基本平息了西藏全区的叛乱,大部分叛乱分子被俘、投降或投诚。
西藏人民渴望和平,维护统一。在历时两年多的平叛斗争中,有15800多民工随军支前,出动牲畜10.44万头匹,有力地保障了平叛斗争。平叛斗争的胜利,是西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争取自身解放斗争的胜利。
平叛斗争的胜利,彻底结束了噶厦政府对西藏人民的统治。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宣布解散噶厦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代理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任副主任委员,崔科·顿珠次仁等16人为委员,撤销叛乱头目索康·旺钦格勒等18人的一切职务。4月8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3月28日命令的决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正式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能,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两种政权共存的特殊局面结束。
三、实行民主改革,解放百万农奴
西藏的民主改革是结合平叛斗争进行的。民主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民主改革前,西藏仍处于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农奴主控制着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的人身自由和绝大多数生产资料,农奴和奴隶不得不终身依附于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除了上交沉重的地租,还承担着几十种杂税和差役。三大领主通过等级森严的《十三法典》、《十六法典》和断手、剁足、剜目、割耳、抽筋、割舌、投水、推崖等极为野蛮的刑罚,对农奴和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精神控制,广大农奴和奴隶连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根本没有政治权利可言。在这种腐朽制度的统治下,西藏经济、社会、文化长期停滞,人均寿命只有35.5岁,文盲、半文盲高达90%以上。平叛斗争胜利后,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要求空前强烈。废除封建农奴制,已成西藏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鉴于此,中央人民政府审时度势,决定改变原来“六年不改”的方针,及时实行民主改革,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废除封建等级制度、人身依附关系和各种野蛮刑罚,使百万农奴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和西藏地方的主人,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扫清了社会制度障碍。
西藏民主改革的基本方针是:边平边改,先叛先改,后叛后改,未叛地区暂时缓改;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叛乱的和最反动的封建农奴主及其代理人。主要任务是:推翻封建农奴主阶级在西藏的统治,变封建农奴主所有制为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变封建农奴制的西藏为人民当家做主的西藏。
农区民主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对叛乱领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1959年实行“谁种谁收”,接着进行“三反两减”,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减租、减息,废除差役制度,解放家奴,将朗生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改为雇工关系,减轻人民群众的各种负担。第二步,以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内容,没收参加叛乱的奴隶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分配给农奴和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