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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汉藏关系的春天(2)(3 / 3)

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李维汉(签字盖章)

代表张经武(签字盖章)

张国华(签字盖章)

孙志远(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签字盖章)

代表凯墨·索安旺堆(签字盖章)

土丹旦达(签字盖章)

土登列门(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第二节】西藏的民主改革

一、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重点经济建设

西藏和平解放后,在两种政权并存的特殊条件下,中央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西藏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西藏实行倾斜政策,以基础设施为重点,大力推进经济建设。1951年到1954年,投入大量资金,组织11万部队官兵修筑康藏公路和青藏公路。1954年12月25日,康藏、青藏公路通车,从此结束了西藏没有公路的历史。1953年到1957年“一五”期间,国家在西藏兴建公路、电站、飞机场,兴办了医院、学校、邮电、金融等事业单位。与此同时,成立了拉萨市委和昌都、波密、三十九族、日喀则、江孜、阿里、黑河等工委;组建了西藏工委财经委员会,统一规划管理西藏财经工作;成立了国营西藏贸易总公司;在拉萨和藏内主要城镇建立了邮局、银行;1952年建起了拉萨七一农场和八一农场,并设立了农业科研机构;1955年9月,人民币在西藏开始流通,同年10月,拉萨夺底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市民破天荒地用上了照明电;1956年6月,日喀则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结束了日喀则无电的历史。

从1955年开始,中央人民政府组织国家有关部委,对西藏地质、水文、矿产、农业、林业、气象等资源情况进行全面勘察调查,并设立了相应的工作和科研机构,为西藏的大规模开发建设做准备。由于国家实行重点倾斜政策,西藏经济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1956年,国家在西藏培养藏族干部1600多人;1958年,西藏工业从无到有,产值达到4500万元;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648公里。从人民解放军和平进藏到1958年,国家对西藏的财政补助达到35666.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11355.9万元。

西藏和平解放8年来,虽然没有改变其封建农奴制经济基础,但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空前的,西藏人民得到的实惠也是空前的,这一切都为西藏的社会变革和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

二、平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

贯彻《十七条协议》,废除西藏封建农奴制,这是西藏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随着西藏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日益觉醒起来的百万农奴强烈要求废除封建农奴制。对此,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极力阻挠,妄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度。他们不顾百万农奴的强烈要求,不顾中央的反复劝说和多次让步,竟然勾结国外势力,企图赶走驻藏人民解放军,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了《十七条协议》,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0日晨,叛乱头目以“保护达赖安全”为借口,胁迫20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到达赖喇嘛驻地罗布林卡。当天中午,叛乱分子在罗布林卡大门口用石块将卸任噶伦、西藏军区副司令员桑颇·才旺仁增打伤,并砸坏了桑颇·才旺仁增的汽车,后又将自治区筹委会官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打死,将其尸体拴在马尾上游街示众。下午,叛乱分子在罗布林卡召开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声称与中央分裂,扬言“西藏独立”,并决定由噶伦索康·旺钦格勒等人指挥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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