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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近代、民国时期的汉藏民族关系(2)(3 / 3)

清宣统三年)春,赵尔丰升任署理四川总督,傅嵩灯林代理川滇边务大臣,继续推行赵尔丰既定的改土归流新政。从1905年到1911年7年时间内,在赵尔丰、傅嵩灯林的积极经营下,川边藏区全部实现了改土归流。

1911年是中国历史发生划时代巨大变化的一年。当傅嵩灯林完成改土归流、向清廷奏请建立西康行省之时,四川爆发了“保路运动”。宣统三年武昌起义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帝制宣告结束。因而建立西康行省的计划未能实现。辛亥革命后,因战乱四起,军阀割据,边务大臣久无人担任,川边藏区的土司头人们又乘机恢复了旧制。

赵尔丰经营川边藏区,其反对帝国主义入侵、维护国家统一的主旨无疑是正确的,改土归流也不失为一种进步,客观上加强了藏区与内地的联系和交流,他的作为,总体上反映了时代历史的要求。但赵尔丰推行新政急于求成,采取了野蛮的杀戮镇压政策,在川边藏区人民中留下了深刻的历史阴影。他所推行的一些有关寺庙、民俗方面的改革措施,不顾藏传佛教文化、民族文化和藏区的历史现实,按照汉族的伦理道德规范强行“革新”,以民族压迫的方式来完成,这是封建王朝反动性的暴露,是清末川边藏区新政的消极方面。

【第四节】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民国政府维护国家统一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民国初期,虽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但无论是孙中山先生还是此后的当政者,均依据历史定例,维护民国政府对西藏行使国家主权,坚持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原则。

一、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民国政府坚持对西藏行使主权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表了著名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宣布中华民国是合汉、满、蒙、回、藏各族人民为一体的共和国,坚持“五族共和”是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的基本立国方略。确定中华民国国旗为五色旗,象征汉、满、蒙、回、藏5个主要民族为一体。孙中山在这里提出的五族,当然也包括这五个民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纲中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西藏和各行省一样,选派5人出席参议院,共商国是,把西藏的主权地位明确载入中华民国的根本大法。

1912年4月,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由袁世凯继任,建立了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北京政府建立伊始,就对藏、蒙、回疆的地位问题发布命令,指出:“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

1912年7月,民国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取代清朝理藩院职责,专门负责蒙藏事务,1914年5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直接隶属总统管辖。

民国初,辛亥革命风暴波及全国,四川的保路运动浪潮起伏,民国政府无暇顾及西藏。此时的原清廷驻藏军队军纪松弛,又缺粮饷,军队首领时而拥护共和,号称革命,时而叫嚷勤王,称赞帝制。英帝国主义乘机插手,妄图分裂中国,搞西藏独立。1911年11月,郭元珍等军人发动兵变,囚禁联豫,藏内人心惶惶。英印政府以调停为幌子,派员进藏,叫嚣西藏“不受中国的干预”。1912年6月,民国政府派川督尹昌衡率军入藏,滇督蔡锷也派兵支援,皆因英国干预等原因受阻。1912年8月,英使朱尔典照会民国政府,提出英国虽承认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但否认中国有干预西藏内部事务的权力;中国政府不能将西藏视为中国的行省,不得无限制派兵驻西藏各地等。公然策动西藏独立。同时,沙俄也提出在“西藏问题上享有与英国同样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主权,1912年5月,袁世凯任命清末驻藏陆军统领钟颖为西藏办事长官,不久钟颖被迫离藏。民国政府又任命陆兴祺为护理西藏办事长官。与此同时,袁世凯派遣杨芬等人与达赖喇嘛联系,未果。于1912年9月又派马吉符等人入藏,因英国殖民主义者作梗未能进藏。1913年6月,北京政府任命陈贻范为西藏宣抚使,胡汉民为副使,后又命王鉴清为执行正宣抚事西藏副抚使,皆因英国殖民主义者把持了西藏大权而未能入藏履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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