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上,联豫于1907年设立报馆,以“爱国、尚武、开通民智”为宗旨,每期印发藏文版。设立译书局,从国外购进印刷机,编译出版《圣谕广训》,将朝廷圣谕政令收集成书,广为散发。实行藏汉学生同校,改私塾为蒙养院,在拉萨设立小学堂。
积极培养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翻译人才。到辛亥革命前夕,西藏已设立蒙养院、小学堂、藏文传习所等多种形式的教学堂16所,分布在拉萨、日喀则、靖西、达木、山南等地,开了西藏近代教育的先河。
【第三节】赵尔丰改土归流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帝国主义列强争相在我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了一股瓜分中国的狂潮。英帝国主义为了达到其独霸西藏的罪恶阴谋,采取种种手段,加紧了对西藏和川边藏区的侵略。此时,沙俄的魔爪除了伸向我国内蒙古等地区,也野心勃勃想染指西藏。与此同时,国内反帝救亡、民主维新、振兴实业、发展教育文化的思潮汹涌澎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赵尔丰奉命驻扎巴塘,专办川边藏区事务,大刀阔斧地推行改土归流。
一、川边藏区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代封建王朝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各族首领世袭官职管辖地方,借以实现其统治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一种以地方现实势力为基础而划分的分封制,是“羁縻”政策的发展。土司有文职,有武职。明代文职土司有土知府(从四品)、土司知(正五品)、土通判(正六品)、土推官(正七品)、土经历(正八品)、土知事(正九品)。武职土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正六品)、副百户(正七品)等,由宣慰使、宣督抚、大臣管辖。明朝规定,土司“袭替必奉朝命”。明代在甘、青河湟农业区有24个土司,牧区最早封置的土司属今黄南州同仁县阿哇日部落头人和同仁县十二族的昂索(相当于万户)。1264年(元至元元年),元朝中央设宣政院,统管全国佛教寺院和藏族地区,对藏区上层喇嘛和地方首领授封世袭官职,此时,川边藏区正式册封大批土司。明代“踵元故事”,在承认元代所封土司的基础上,又册封了更多的土司。清初,多次对川边藏区用兵,恢复了明代以来对川边藏区的统治制度。1723年(雍正元年),又将宁静山和金沙江以东藏区划归四川。据《四川通志》记载,清代康区主要是德格宣慰司、明正宣慰司、理塘宣抚司和巴塘宣抚司四大土司的领地。德格宣慰司下属土百户六员,辖德格、邓柯、石渠、白玉、江达等地;明正宣慰司下属土千户一员,土百户四十八员,辖区为今康定等地;理塘宣抚司下属长官司四名,土百户二员,辖区以今理塘为主;巴塘宣抚司下属土百户七员,辖今巴塘、德荣、义敦、盐井等地。此外还有巴衣、巴旺(在今丹巴)二宣慰司;十二安抚司,即革什咱(在今丹巴)、喇滚(在今新龙)、霍尔竹窝(在今炉霍)、霍尔章谷(在今炉霍)、霍尔孔撒(在今甘孜)、霍尔甘孜麻书(在今甘孜)、霍尔咱(在今邓柯)、瓦述余科(在今道孚)、春科(在今邓柯)、林葱(在今邓柯)、上纳夺(在今江达)、下瞻对(在今新龙);九长官司:纳林冲(在今炉霍)、霍尔白利(在今甘孜)、霍尔东科(在今甘孜)、瓦述更平(在今炉霍)、互述色达(在今色达)、高日(在今邓柯)。此外还有若干土千户、土百户。
今阿坝地区的土司主要有:瓦寺宣慰司(在今汶川)、松磨宣慰司、卓克基长官司、松岗长官司、党坝长官司(均在今马尔康)、鄂什咱安抚司、绰斯甲布宣抚司(此两司在今金川、小金、绰斯甲);松潘境内藏族各部落头人,均授为土千户、土百户,今松潘南部,青海果洛和甘南部分地区属松潘厅管辖。总之,清朝在川边藏区封置的大小土司逾二百,凡土司官职名谓,一应俱全。土司的势力愈大,其权力机构就愈完备庞大。土司地区的政治格局具有鲜明的政教联盟特点。土司没有常备兵,如遇战事或需要,临时征召农奴“兵差”为士兵。土司辖区内的耕地、荒山、森林都归土司所有,寺院和上层喇嘛占有的土地、森林等大都是土司捐赠的。土司地区的农业经济,实际上仍属农奴制生产关系。
二、赵尔丰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的一般意义就是废除土司官职的世袭制度,代之以流官治理。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陷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俄殖民势力侵入川边藏区和西藏,面对这一严重形势,不少人提出改土归流,安川边以稳定西藏。
1896年3月,四川总督鹿传霖在给吴光奎的《奏藏事孔棘亟宜筹备御》中就改土归流一事说:“必其有罪可讨,有隙可乘,然后慑以兵威,如目前之瞻对、朱窝敢于叛乱,则径可改流,此外各土司,殊难概论。”
腐败短见的清廷,非但没有采纳鹿传霖关于改土归流的奏呈,而且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罢免了鹿传霖的总督职位。1904年,英帝国主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