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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元朝对藏区的施政及汉藏经济文化联系(4)(3 / 3)

仁王寺庆安塔。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元廷追封他为“大觉善慈广照无上帝师”。元代著名书法家赵孟桃顼曾书《大元敕赐龙兴寺大觉普慈广照无上帝师之碑》,简称《胆巴碑》,是公认的书法珍品,流布甚广。碑文赞扬他“行秘密咒法,作诸佛事,祠祭摩诃伽剌,持戒甚严,昼夜不懈,屡彰神异,赫然流闻”,“德业隆盛,人天归敬”。并云当时上至皇帝、太后,下至诸王将相,皆从受戒法,执弟子礼,认为“西蕃上师至中国不绝,操行谨严、具智慧神通,无如师者”。

从以上几位具有典型性的藏族僧职人员的事迹可以看出,元代西藏纳入祖国统一家庭后,藏传佛教僧人在祖国内地的活动频繁,积极传播藏传佛教文化,文化交流极为密切。同时,不少高僧任职京师,协助元朝加强对藏族地区的统治管理,为增进民族间的政治交往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节】元朝与藏传佛教其他各派的关系利用藏传佛教维系藏区稳定、实施有效统治,是元朝的一贯策略。除萨迦派外,元朝还与噶举派、宁玛派、觉囊派、布顿派等都有过交往和联系,尤其与噶举派的几个支系关系更为密切。在与这些教派的交往中,同样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增强了政治、文化联系。

一、与噶举派的关系

噶举派中的噶玛噶举派是藏区一个很有影响的教派,该派的黑、红帽系均源自元朝王室的赐封。宋绍熙四年(1193年),噶玛噶举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于西藏楚布寺圆寂。11年后的宋嘉泰四年(1204年),噶玛拔希出生于康区止垅丹巴却迥地方的一个贵族家庭。他11岁出家,潜心于佛法修学十余年,终成噶举派一代高僧,住持楚布寺。宋宝佑社元年(1253年),忽必烈南征云南大理,途经康区,看到噶玛噶举派在康区有很大的势力和影响,噶玛拔希又出生于当地豪门望族,遂派人到楚布寺召请他。不久,噶玛拔希与忽必烈会面于川西北的绒色都(今四川阿坝州大、小金川一带),忽必烈希望他能长期随侍左右,但噶玛拔希因忙于传教活动,婉言拒绝,从这里北上,去今甘肃张掖、宁夏灵武一带传教,并在宁夏内蒙交界处建立吹囊朱必拉康庙(即显化寺)。3年后的南宋宝佑社四年(1256年),噶玛拔希应蒙古大汗蒙哥派金字使者召请,去库尔图城(即开平,今内蒙古的多伦)谒见蒙哥。蒙哥封他为国师,赐给金印和大量的白银财宝,并特赠一顶金边黑色僧帽,此即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名称的由来。此帽一直存放在西藏楚布寺,是该派的珍贵文物。噶玛拔希在蒙古传教建寺。一直信仰景教的蒙哥、阿里不哥等对他十分崇信,改信了藏传佛教。蒙哥还听从他的建议,废止了将战俘抛入河中淹死的酷刑。

宋开庆元年(1259年),元宪宗蒙哥卒,忽必烈在开平即大汗位,战胜了与他争位的弟弟阿里不哥。忽必烈想起以前噶玛拔希不愿留侍身边的旧事,又怀疑他曾帮助过阿里不哥,于是将噶玛拔希拘押,按《红史》所记,当时曾对他施用火烧、水淹、用兵器砍、头上钉铁钉等酷刑,据说对他都没有造成伤害,相反,大风骤起、雷电交加、降下冰雹、瘟疫流行、灾异迭生,于是“王臣俱生悔,祈愿噶玛拔希原谅”。实际上,忽必烈考虑到噶举派的影响,从稳定大局着想,没有杀害他,将他流放到南方。元至正元年(1264年),忽必烈查明噶玛拔希在内地的活动主要是传播佛教,并未参与蒙古王族内部的权力纠纷,为了大局,答应了他回藏的要求。噶玛拔希返藏,途经甘肃临洮和青康等地,辗转8年,到处讲经收徒,广泛传播藏传佛教文化。回到西藏后,曾利用元朝政府赏赐的大量黄金,扩建楚布寺,塑造了该寺著名的镀金铜佛像。至元十五年(1278年),八思巴返藏后,曾专程到楚布寺拜会他。后来,噶玛拔希的弟子邬坚仁钦巴应忽必烈之召,到大都(今北京)为忽必烈做过时轮灌顶。至元二十年(1283年),噶玛拔希在楚布寺圆寂后,被认定为噶玛噶举派创始人都松钦巴的转世,开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先河,并由他起,因元朝蒙哥汗赐黑色僧帽,形成噶玛噶举派的黑帽系。噶玛拔希长期在康区以外的甘、宁、青一带地区活动,在客观上进一步密切了西藏地方与元中央王朝的联系,将藏族文化传播到祖国内地,增进了藏汉等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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