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民进行陶器制作、纺织、皮革加工、石器加工、木器加工、冶铜等原始手工业状况。
二、汉唐屯田河湟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西汉于令居(今甘肃永登县西)置护羌校尉,开始对西部羌人行使管辖权,并通过移民、筑塞置亭等措施,使汉族势力向河湟逐步渗透。汉宣帝神爵初年,西汉在赵充国平羌胜利的基础上,将金城郡原所辖6县扩至13县,新设7县,其中在河湟的有允吾(治在今青海民和县下川口)、破羌(治在今青海乐都县老鸦城)、安夷(今青海平安县境)、临羌(治在今青海湟源县城东南)、河关(治在今甘肃积石山县大河家)等,并移郡治到青海境的允吾,从此河湟流域地区正式纳入中央封建王朝的郡县体系之中。西汉王朝为保证西部边疆长久安宁,采纳赵充国提出的《屯田策》,“顺天时,因地利”,“罢兵屯田”,从临羌(今青海湟中多巴)至浩门(今民和享堂)一带开垦土地两千顷以上,兵士分屯各要害处垦田。同时,修水渠,缮驿亭,架桥梁,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共同开发和繁荣了河湟地区。后来,随着两汉移民屯田政策的推行,汉族人口不断增加,内地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陆续传入河湟,河湟两岸出现灌溉农业,土地所有制、赋税制度等与中原逐步趋同,社会形态跃入封建社会。
西晋建国,青海东部相对安宁,中原难民多来此避难,人口不断增加。此后,前秦、后凉、南凉、西秦、北凉等政权相继统治河湟,连年战祸使这里的生产活动受到很大影响。其中,南凉王国建都青海,一度“劝课农桑”,恢复经济,河湟曾是河西陇右地区最为繁荣的地方。隋初,在河湟设鄯、廓两州。唐袭隋制,开发河湟,陇右道署衙一度设在鄯州(治今青海乐都),陇右节度使一直驻节鄯州,河湟属陇右中心地区之一,这里是青海境内政治、经济、文化最为繁荣的地方和祖国内地通往西域的交通枢纽。隋唐都曾在河湟屯田,尤其唐代,“在青海河湟地区的屯田达到空前规模,盛时屯田总面积达五六千顷,最高产量曾达到百余万石”。据《通典》卷2《食货》所载,天宝八年(749年),全国屯田收入总数为131.396万石,尚不及高宗末年河湟地区屯田岁入的1/2。可见,河湟地区在当时是全国最富庶地区之一。经济繁荣带动了人口增长,仅青海境内鄯、廓两州达5万余口,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1.05%。
三、吐蕃势力东渐,汉藏共同开发河湟
安史之乱后,河湟没入吐蕃。自此直至五代,河湟战乱不息,农牧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吐蕃为加强其统治,在河湟、河西地区一度采取军队驻屯和移民政策,并对河陇汉族采取融合、同化政策,根据其统治下的汉人的具体情况,有些没为奴婢,有些委以“舍人”等职,为吐蕃所用。大部分按吐蕃制度组编成部落,委任降附的唐朝官员或当地的士绅进行管理,按部落征集赋税和徭役。《因话录》中载,吐蕃“每得华人,其无能者,便充所在役使,辄黥其面;粗有文艺者,则涅其臂,以候赞普之命;得华人补为吏者,则呼为舍人。可,则以晓文字,将以为知汉书舍人”。当时,河陇地区汉人“衣胡服习胡语”,在吐蕃强制下普遍吐蕃化了。唐长庆二年(822年),唐使刘元鼎入蕃会盟,途经河湟龙支城时,“耋老千人拜且泣,问天子安否,言:‘顷从军没于此,今子孙未忍忘唐服,朝廷尚念之乎?兵何日来?’言已皆呜咽”。
经刘元鼎私下秘密询问,知道这些人是迁自丰州(今陕西府谷)的汉人。
据《新唐书》等,没入吐蕃的河湟人,按照吐蕃的规定,只有在每年初一正岁一天祭祖时,才穿戴唐朝的汉人衣冠,以“不忘汉仪”。祭祀完毕,则“号恸而藏之”。他们居河湟间,世相为训,心不离汉,说明河湟汉人对吐蕃的强制同化多有抵触情绪,但事实上已被吐蕃化。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驻屯军和移民都成为当地居民,他们与吐蕃其他民族一起,为共同开发河湟做出了贡献。
解吐厮罗吐政权建立后,采取联宋抗夏的政策,河湟社会相对稳定,安定和平的环境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当时的主要开发措施是:
(一)实行屯田。11世纪,宋朝安置泾水、渭水上游、洮河、岷江流域等地区的藏族,推行寓兵于民的屯田戍边政策,由政府划拨土地,免税耕种。据文献记载,宋将王韶在今甘肃临夏、临洮一带大量开拓土地,招纳30多万吐蕃人从事垦种农耕。熙州(临洮)、河州(临夏)一带原有已荒芜的农田,经过宋朝屯兵营田,基本复种,至11世纪70年代,已开拓土地方圆1200里,粮食实现自给。崇宁年间,北宋势力进入河湟地区,宋朝边将赵隆、何灌先后经营河湟,进行屯田,开渠引水,灌溉闲田,并从河州等地招募人丁来这里耕种,一度衣食赡足、供输丰厚。
(二)保护农耕。据文献记载,宋将王韶在解吐厮罗吐辖境与北宋交接地带的临夏、临洮一带曾招纳30多万吐蕃人开拓土地,从事农耕,春秋两季派军队保护耕作和收获,禁止附近汉族购买拨给吐蕃人的土地,勒令退还已买土地。宋朝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