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人多病,少财富
不一会儿,门前来了许多人看对联,一个个捧腹大笑。财主以为门外出了什么事,走出去一看,原来如此,气得他脸苍白,嘴发青,浑身上下直打颤。
逻辑分析 显然,对联是有歧义的,这是客观的语言现象。而穷秀才却利用这个现象来戏耍老财主,从逻辑上说穷秀才犯了“语句歧义”的谬误。这个例子也说明,谬误并不是绝对要不得的,根据时间、地点、场合的不同,适当地用一用还是可以的。
7.钱袋
有位名叫张三的旅客夜间投宿。他举着一只袋子交给店主人,说:“这是钱袋,请代为保存,明天还我。”店主人答应了,就在登记簿上注明:收到张三钱袋一件。又给他写上收据:凭券付给钱袋一件。这是各旅店的通行规矩。当时进出的旅客很多,众目睽睽,大家都看到了这件事的经过。待旅客们都入睡后,店主人偷偷地打开这只钱袋。原来是一袋银子,他与妻子一合计,就用铜钱把银子换了下来。
第二天清早,张三凭收据取回那只袋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一串串的铜钱。他失声叫道:“要我的命了!本来是一袋银子,怎么变成了铜钱?”便慌忙去和店主讲理。然而登记簿上写的是钱袋,收据上写的也是钱袋,昨天在场的旅客也都说:“他交给店主人的是一个钱袋。”旅客辩论不过,向官府控诉。
县官传唤店主人到县衙。审问时,店主人呈上登记簿和收据,登记簿和收据上写的都是钱袋。传在场的旅客们来作证,也都说:“我们听到他说‘这是钱袋,请代为保存,明天来取’的话。”县官骂了张三一通,把他赶了出来。张三整天坐立不安,再次向官府控诉。县官发起火来,打了他顿板子,再次把他赶了出来。
张三本是某店的伙计,从外县收账回来,当时因投宿的人太多,恐有偷盗之人混杂其中,所以把银袋说成是钱袋,现在银子变成了铜钱,官司又打不赢,觉得无脸见主人,于是夜间便跳河寻死。
这时,恰好邻县某知县乘船路过此地,发现有人投河寻死,便使唤船夫把他救了上来。问他为何寻短见,张三将事情的经过向知县讲述了一通。知县说:“这没关系,明天你拿状子来,我为你伸冤。”旅客道谢而去。
第二天,张三送来了状子。那位知县就到当地县署陈述这件事。当地县官说:“这人是个白痴,证据确凿地说明确实是袋铜钱,他还要一再告状。我已打了他一顿板子,让他回去了。”
知县说:“不,这人一定是冤枉的。否则,何至于要因此投河寻死呢?请允许我暂借贵处公堂一用,我当为他昭雪。”
当地县官见他如此认真,就答应了他的要求。知县传讯旅店所有有关的人到公堂候审。
知县向差役问道:“旅店里的人都在这里了吗?”
差役答:“店主人的妻子还留在店里。因与家属无关,没把她传来。”
知县说:快给我把她传来!”
差役走后,知县就对这些候审的人说:“那客人交给店主人的确实是一袋银子,以钱换银的就是你们其中的一个。是谁换的,我不知道,但我有法术识破他。”
于是命令他们各伸出一只手来,用毛笔在每人的手掌上各写一“银”字,然后吩咐他们跪到院中酷烈的阳光下,伸着手掌曝晒。
知县说:“偷换银子的手掌中的‘银’字一定会被太阳摄去。”
过一会儿,知县高声问店主人:“你的‘银’字还在吗?”
答:“在!”
过一会又问他:“你的‘银’字还在吗?”
又答:“还在!”
这时,差役把店主人妻子带到了公堂上,知县问她:“你和丈夫合谋用铜钱换了客人的银子,是真的吗?”
妇人回答说:“没有这回事!”
“你的丈夫自己已经承认了,怎能说没有?”
妇人依旧狡赖。知县就高声问道:“店主,你的‘银’字还在吗?”
店主人高声急应道:“还在!”
知县看着妇人说:“怎么样?你丈夫已经承认银子在了,你若再狡赖,将给你上刑哟!”
店主人的妻子以为她的丈夫果真承认了,就吐露了全部实情,张三的冤屈方得以洗雪。
逻辑分析 “银子”与“‘银’字”因发音相同而产生了歧义。知县根据这种歧义现象巧破了此案。不过,从逻辑的角度看,知县有犯“一语多义”的谬误之嫌。对店主人,县官问:“你的‘银’字还在吗?”同样的话,县官却有意让妇人理解为:“家里偷换下来的‘银子’还在吗?”所以,当店主人回答“在”时,妇人怀疑丈夫已作了交代,其防线不攻自破,从而吐露了全部实情。
(二)含混笼统的谬误
8.新面孔
上海一美容霜生产厂家的广告说,用了他们的防皱美容霜,第二天就会有一副新面孔。希望自己面孔更漂亮的女顾客小梅,为这一广告词所可能具有的美好含义所吸引,使用了这种美容霜,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