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0万远,就给你1万元”,等值于:“我虽有10万元,但不给你1万元”,等等。
f13可以是绝对肯定判断(上)的否定形式,即对f4的否定:“不p,无论是否q”,等等。举例:略。
f14可以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否定形式,即对f3的否定:如并非“只有p,才q”,与之等值的判断形式有:“不p,(照样)q”,等等。例如说,并非“只有考试及格,才能录取”,等值于“考试不及格,也能录取”,等等。
f15可以是选言判断的否定形式,即对f2的否定:如并非“或者p,或者q”,与之等值的判断形式有:“不p,也不q”,等等。例如说:“这份统计材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或者计算有错误。”这不成立,等值于“这份统计材料,原始数据没有有错误,计算也没有错误”,等等。
f16是逻辑矛盾,分析见后。
可把上述判断形式分为三类:逻辑规律,逻辑矛盾和经验判断形式。
逻辑规律对任一判断形式来说,如果不论其中的支判断的真假,它总是真的,那么该判断形式就是永真式,也就是逻辑规律。
例如,“如果能断定‘若p,则q’和‘非q’,那么就一定能断定‘非p”’,就是一条逻辑规律,是普遍有效的,不管这里的p和q实际上的真假。用“我有10万元”和“我给你1万元”分别代入p和q,就得到上述逻辑规律的一个实例——
如果:若我有i0万元,则给你1万元;然而我没有给你1万元,那么:我没有10万元。
逻辑矛盾如果不论其中的支判断是真是假,它总是假的,那么该判断形式是永假式,也就是逻辑矛盾。“若p,则q’’并且“p且非q”,就包含着逻辑矛盾,因而是永假的,不管这里的p和q实际上的真假,也就是说它排斥了P和q的所有可能情况,也就是说任何P和q都不能使之为真。例如,“若我有10万元,则给你1万元;不过,虽然我有10万元,但不给你1万元。”就自相矛盾的。
经验判断形式(f2—f15)介于逻辑规律与逻辑矛盾之间的判断形式是可真可假的,它们都是经验判断的逻辑形式。例如,形如“如果P那么q”的判断形式就是可真可假的。例如,‘‘如果我有10万元,就给你1万元。”就可以是假的:我有10万元,但我不给你1万元。“如果我有10万元,就给你1万元。”也可是真的,此时它涵盖了三种可能的事实情况:(1)我有10万元,也给了你1万元;(2)虽然我没有10万,但我可给你1万元;(3)我没有10万,也没有给你1万元。
逻辑规律和逻辑矛盾与经验判断形式有根本的不同,但逻辑规律和逻辑矛盾处在同一层次,共同起着明晰思想的作用。逻辑规律正面显示自己是使得思想得以明晰的形式,而逻辑矛盾反面强调凡是否定、超越逻辑规律的思想都是不可能的。
逻辑规律是思想自身(说明、叙述、论证等)明晰自身的存在形式。例如,“今天是星期一,或者不是星期一”,虽然没有提供任何经验信息,但它显示的日期难逃“星期一”和“不是星期一’’二者所设定的范围。再如,设任一判断B,它绝不是孤零零的存在,它必有其赖以存在的充足理由A。这就是形式逻辑的充足理由律:若有A,则能合乎逻辑地得出B。记作:若A,则B。可是,仅从形式上看不出“若A则B”是逻辑规律呀!不过,那是表面现象。既然“若A则”B是逻辑规律,我们总有办法把它的实质显示出来:如以“若p则q”和“非q”替换A,以“非p”替换B,则“若A则B”就表现为:若“若p则q,并且非q”,则“非p”,显然“非p”是从“若p则q”和“非q”中得到的。像这样的具体形式还很多,我们可以把它们构造出来。请看:
兰州东岗夜校教务处的王女士,十月上旬到上海去采办下学年教材。她先到北京路新华书店,如果那里教材品种齐全或者能找到张经理,她就不必再去淮海路科技书市。结果,她还是去了淮海路科技书市。可见,不但北京路新华书店教材品种不齐全,她也没找到张经理。
在这段论述中,第一句话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是一组状语,应作为下面论述的语境,分离出来,因为它不属于论证中的判断成分。作为论证的各判断成分应为:
D:上海北京路新华书店教材品种齐全。
q:王女士找到了张经理。
r:王女士去淮海路科技书市。
然后写出该论证的存在形式:如果“若p或q,则非r”,并且r,那么:非p也非q。这也是逻辑规律。
由此可见,逻辑规律是使思想(判断)得以明晰的形式。任何关于实在的思想(判断)在逻辑上只是一种可能,一种偶然,但它却要求以必然的形式存在。因为任何思想不应该是孤立的、零碎的,它必须把自己置于逻辑规律中,为自己的存在寻找必然的根据。
相反,若试图否定或者超越逻辑规律,必然会导致逻辑矛盾。逻辑矛